更新时间:2022-06-08 10:23
国际社会及各国政府为确保国际安全和国家安全而对恐怖主义进行的对抗性活动。
分为国内反恐怖斗争和国际反恐怖斗争两个层次,包括预防和打击两个方面。针对恐怖主义威胁,绝大多数国家普遍采取了不向恐怖分子妥协的严厉打击政策,并且越来越注重预防工作。
①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反恐怖斗争,建立了专门应对重大危机的机制。许多国家在政府部门与军事部门都设立了反恐怖活动的情报、侦察、综合协调指挥部门,并建有专门的反恐怖特种部队。②以预防为主,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不少国家授权情报机关或警方可以对恐怖组织或嫌疑组织进行渗透,打入其内部,获取预警性情报,将更多的恐怖活动制止在策划阶段。③加强侦破工作,及时侦破恐怖案件。将抓捕恐怖分子作为反恐怖斗争的重要一环。为提高侦破率,许多国家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运用先进技术搜集证据、抓捕恐怖分子的基础上,设立线报奖励制度或目击证人保护制度等。有的还建立了目击证人保护基金和反恐怖奖励基金,利用社会力量筹集资金,以保障证人、线人的合法权益。④加强反恐怖立法,严惩恐怖分子和为恐怖组织及恐怖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的人及社团。依法赋予侦查机关以相应的权力,便利侦查机关侦查与控制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组织,严惩恐怖主义犯罪行为。⑤重视反恐怖斗争的科技研究与开发,加强对反恐怖斗争人员的培训。为有效开展反恐怖斗争,许多国家加强反恐怖的科技研究与开发工作,以提高发现恐怖分子伪装、藏匿武器和侦破恐怖犯罪案件的能力;同时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技术、技巧、心理等综合培训,以增强其预防、发现与制止恐怖活动的能力。⑥加强社会公共关系管理,引导社会舆论。许多国家制定了严厉的法律,禁止新闻传媒与恐怖分子接触或报道来自恐怖组织的消息,以减小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的社会影响;在处理恐怖事件过程中,高度重视与受害者家属的互动,对恐怖事件的报道实行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努力创造有利于事件解决的社会氛围,避免家属和新闻传媒干扰现场和决策。⑦重视切断恐怖组织的经济来源,打击恐怖组织利用各种违法或掩护方式筹措活动资金的行为。除严厉打击恐怖组织通过贩毒、走私、抢劫等犯罪活动筹集资金外,高度重视查处恐怖组织利用掩护身份创办社会团体、协会、慈善机构、商贸公司等筹措资金。⑧加强枪支、爆炸物品、各类武器的管理。有的国家要求对一切爆炸物品实行“标志”制度,要求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的一切爆炸物品(特别是塑性炸药)都要加入可探测物质,以便侦测。⑨加强对重点目标(人或设施)的保护。加强对国家与政府领导人的安全保护,加强政府重要办公大楼、外交设施、铁路车站、机场、港口、证券交易所,以及大中城市的大型购物中心、娱乐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⑩加强国际反恐怖合作。随着恐怖主义威胁的日益扩大和跨国恐怖活动的日益增多,许多国家都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通过情报共享、技术交流、联合行动等方式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并将其作为有效开展反恐怖斗争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联合国自1972年开始,把反恐怖主义活动中的国际合作列入大会议程。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签署了《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纽约公约》《罗马公约》及其补充协议,从而形成了保护民用航空安全的比较完整的国际法规体系。
在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不懈努力下,反恐怖斗争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①不少国家轻视或忽视从根源上消除恐怖主义滋生与蔓延的土壤,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治标轻治本的倾向,未能下大力气消除滋生恐怖主义的根源。②全球军火市场缺乏有效管控,恐怖组织能够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大量先进的武器装备。③不少国家对切断恐怖主义的经济来源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得力,有些法令甚至还起了反面作用,如有的国家制定了禁止受害者家属为解救人质而支付赎金的反绑架法和禁止人们参加反绑架保险的法令。加之缺乏有效的国际合作,难以从根本上动摇恐怖组织的经济基础。④有些国家出于政治目的对恐怖活动采取双重标准,从而使恐怖活动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如以政治犯不引渡为由,庇护他国的恐怖分子,从而助长了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⑤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缺乏统一认识,妨碍了反恐怖斗争的国际合作。⑥超级大国动辄以反恐为名,对他国进行制裁和军事打击,不但加剧了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泛滥,而且妨碍了有效开展平等互利的反恐怖国际合作。⑦有些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或对恐怖分子的惩罚过轻,因而难以有效地开展反恐怖斗争。⑧重视武力打击等有形硬性措施,轻视精神文化和心理等无形的软措施。⑨新闻传媒过分热衷于宣传恐怖活动特别是暴力场面,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恐怖活动的影响,加速了恐怖主义的泛滥。
中国一贯支持并积极参与国际反恐怖斗争,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无论其发生在何时、何地,针对何人,以何种方式出现,都坚决予以谴责和打击。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应采取一致立场,不能搞双重标准。打击恐怖主义要标本兼治,应综合采取政治、经济、外交、社会和其他手段,彻底铲除恐怖主义的根源。解决发展问题、消除贫困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国际社会应更加重视发展问题。打击恐怖主义的一切行动均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应有利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恐怖主义属于极少数极端邪恶势力,不能把恐怖主义与特定的民族或宗教相联系。反恐怖斗争是和平与暴力的较量,不是民族、宗教或文明的冲突。应承认和尊重文明多样性,各种社会制度和文明应求同存异、长期共存。
随着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认识的日益深化和反恐怖斗争的不断深入,反恐怖立法将日趋完善,反恐怖斗争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将更加密切,反恐怖斗争的科技手段将进一步提高,专业化反恐怖力量建设将进一步加强。但同时,由于国际社会在反恐怖斗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因而反恐怖斗争仍任重道远。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