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5 16:42
变应原可以是完全抗原(如微生物、螨虫、寄生虫、花粉、异种动物血清等),也可以是半抗原(如药物和一些化学制剂)。有时变性的自身成分作为自身抗原,也可引起变态反应发生。
变态反应的发生可分为两个阶段:致敏阶段,当机体初次接触变应原后,需要有一个潜伏期(1~2周),免疫活性细胞才能产生相应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在此期间机体无任何异常反应,但已具备了发生变态反应的潜在能力。变态反应发生阶段,当致敏机体再次与同一变应原接触,变应原与相应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结合,引起机体生理功能紊乱或组织损伤,也就是异常免疫反应出现,此过程出现较快,少则几秒至几十秒,多则2~3天。变态反应发生的原因一是个体的免疫机能状态;二是进入机体的抗原的性质、纯度及途径等。这两个因素中主要因素是前者,即个体免疫应答的差异。使用同一种药物后发生变态反应者只是少数,而且出现的临床症状也不相同: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轻者出现荨麻疹。但也有些变态反应类型,如结核菌素迟发型变态反应与个体差异关系不大。变态反应发生的特点是:必须有变应原的刺激;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即两次接触的变应原必须相同;有一定的潜伏期,必须经历从致敏到变态反应发生两个阶段;必须有过敏体质者存在。
变态反应发生的原因和表现十分复杂,对其分类曾有不同的观点。但大多按照造成免疫病理的机制,将变态反应分为四类:Ⅰ型(速发型)、Ⅱ型(细胞毒型)、Ⅲ型(免疫复合物型)、Ⅳ型(迟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