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7 11:17
《叙小修诗》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创作的一篇散文。文章从对小修其人与诗的述评中引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创作论,以之为尺度评论小修诗并自然过渡到对七子的议论,再通过驳斥七子树起“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的文学发展论,最终对小修诗的成就作进一步阐述。全文逻辑清晰,谨严邃密,议论风趣,笔锋犀利,语言简洁有力。
叙小修诗
弟小修诗1,散逸者多矣,存者仅此耳。余惧其复逸也,故刻之。弟少也慧,十岁馀即著《黄山》《雪》二赋2,几五千余言3,虽不大佳,然刻画饤饾4,傅以相如、太冲之法5,视今之文士矜重以垂不朽者6,无以异也。然弟自厌薄之7,弃去。顾独喜读老子、庄周、列御寇诸家言8,皆自作注疏,多言外趣;旁及西方之书9、教外之语10,备极研究。既长,胆量愈廓11,识见愈朗,的然以豪杰自命12,而欲与一世之豪杰为友。其视妻子之相聚,如鹿豕之与群而不相属也13;其视乡里小儿,如牛马之尾行而不可与一日居也14。泛舟西陵15,走马塞上16,穷览燕、赵、齐、鲁、吴、越之地17,足迹所至,几半天下,而诗文亦因之以日进。大都独抒性灵18,不拘格套19,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有时情与境会,顷刻千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魄。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20,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然予则极喜其疵处。而所谓佳者,尚不能不以粉饰蹈袭为恨,以为未能尽脱近代文人气习故也。
盖诗文至近代而卑极矣,文则必欲准于秦汉21,诗则必欲准于盛唐,剿袭模拟,影响步趋22,见人有一语不相肖者23,则共指以为野狐外道。曾不知文准秦汉矣,秦汉人曷尝字字学《六经》欤24?诗准盛唐矣,盛唐人曷尝字字学汉魏欤?秦汉而学《六经》,岂复有秦汉之文?盛唐而学汉魏,岂复有盛唐之诗?唯夫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各极其变,各穷其趣,所以可贵,原不可以优劣论也。且夫天下之物,孤行则必不可无25,必不可无,虽欲废焉而不能;雷同则可以不有,可以不有,则虽欲存焉而不能。故吾谓今之诗文不传矣。其万一传者,或今闾阎妇人孺子所唱《擘破玉》《打草竿》之类26,犹是无闻无识真人所作27,故多真声,不效颦于汉魏28,不学步于盛唐29,任性而发,尚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情欲,是可喜也。
盖弟既不得志于时,多感慨;又性喜豪华,不安贫窘;爱念光景,不受寂寞。百金到手,顷刻都尽,故尝贫;而沉湎嬉戏,不知樽节,故尝病;贫复不任贫,病复不任病,故多愁;愁极则吟,故尝以贫病无聊之苦,发之于诗,每每若哭若骂,不胜其哀生失路之感30。予读而悲之。大概情至之语,自能感人,是谓真诗,可传也。而或者犹以太露病之,曾不知情随境变,字逐情生,但恐不达,何露之有?且《离骚》一经31,忿怼之极32,党人偷乐33,众女谣诼34,不揆中情,信谗齌怒35,皆明示唾骂,安在所谓怨而不伤者乎36?穷愁之时,痛哭流涕,颠倒反覆,不暇择音,怨矣,宁有不伤者?且燥湿异地,刚柔异性,若夫劲质而多怼,峭急而多露,是之谓楚风37,又何疑焉!
弟弟小修的诗文大多散佚,留存的就只有现在这本了。我怕它也失之不存,于是便刊刻出来。弟弟自少聪慧,十几岁就作出了《黄山》《雪》两篇赋,将近五千字之长。虽称不得极佳,却也能绘饰文辞,并辅以相如、左思作赋的手法。这与现在那些文士们十分看重并奉为不朽的作文之法没多大差别。但弟弟逐渐厌弃了这种规步前人的做法,而喜欢上了阅读老子、庄子、列子等老庄道家学说,并都作了注疏,加入了自己的理解。此外还旁及佛教经典与言语,并作过完备的研究,时间久了,胆识愈加开阔明朗,自认为称得上是豪杰,于是一心想与当时世上的豪杰为友。而把与妻子儿女的相聚,看成如同和鹿与猪在一起,自认为和其不是同类;视乡里的人如牛与马相尾随而不能与之住在一处。家弟曾泛舟于西陵峡,还曾任职于塞外边关,遍览燕、赵、齐、鲁、吴、越各地风物,所到之处几乎遍及半个中国,其诗文水平也因此日渐长进。他写诗作文向来是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在内容和形式上打破束缚,表现自我真实的思想感情和个性精神。如果没有真情实感的流露,是不肯下笔的。有时情与境相融合,下笔千言,洋洋洒洒,如水之东流,一泻千里,夺人心魄。这当中有值得称道之处,也有缺点不足。优点就不多言了,即使是缺点也多是直抒胸臆、见解独到之语。我更喜欢他这所谓的缺点;而一般认为值得称道之处,却不能不因仍沿袭粉饰之风而令人遗憾,这是还没有完全摆脱近代一些文人习气的缘故。
有人认为近代诗文的地位是低微的,作文章就一定要以秦汉之文为标准,作诗则一定要以盛唐诗歌为标准,要因袭模拟,亦步亦趋。如有人提出异议,就会被说成是歪门邪道。令人不解的是作文之法以秦汉为准,而秦汉人何尝字字向《六经》学习?写诗之道要以盛唐为准,而盛唐人何尝字字向汉魏时期学习。如果秦汉之文模拟《六经》,盛唐之诗效仿汉魏,怎么会有秦汉之文、汉魏之诗自身的存在?所以说,时代更迭,而作文之法不能一成不变,要创造新形式,表现新内容,独具自身面貌,这才是可贵之处,而无所谓优劣之分。天下的事物,有个性的必定不会消失,即使想废除也不可能;而那种与其他事物雷同的则可有可无,即使想使它长存同样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想现在的诗文是不能传诵下去的。如果有传世之作,或许是民间流传的妇女儿童所唱的《擘破玉》《打草竿》之类的民歌,这些是没有多少见识,而有真性情的朴质之人所作,所以多是自然真情的流露,而不像那些作文便效颦汉魏,作诗便步趋盛唐的作品。抒发真情实感,却能引起人喜怒哀乐各种情感的共鸣,这是令人高兴的。
我的弟弟在当时是不得志的,常发感慨;而且又喜欢豪华生活,不安于贫窘,不甘于寂寞。他手里一有钱,很快就花光,所以一直贫穷;他沉溺于玩乐,不知节制,所以经常生病。常处于贫病交加的状态,所以总是多愁善感。愁到极致,便吟咏为诗,所以常把贫穷疾病、人生无聊的苦闷,倾诉于诗中,似哭似骂,就像杨朱面对歧路,不知所从而哭泣。我读过以后也会感到悲伤。大概饱含深情的语言,自然能让人感动,这算得上是“真诗”,能够流传下去。而有的人却批评他太过直露,殊不知情感随环境改变,语言文字随情感起伏而生成,恐怕还不能淋漓尽致地表达,怎么会显直露呢?《离骚》也是极抒怨忿之情的作品,写了那些结党营私、垄断朝政的小人,不顾国家安危,苟安享乐,嫉贤妒能,造谣诬蔑。而君王又不体察哀情,听信谗言而恼怒万分。对于这些作者都是痛快地唾骂,哪有什么怨忿却不能过分之说。处于贫苦潦倒的境地,痛哭流涕,辗转无定,没功夫去遣词造句,哀怨之情溢于言表,难道还要做到恰到好处而不过分吗?大概南北方气候燥湿有别,性情也是刚柔相异。而性格刚劲朴直,文章峭急直露,是楚地的共同风格,又有什么可疑义的呢?
在经济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催发了思想界反抗传统,追求个性自由解放思潮的文化背景下,文坛上继李贽标举“童心”的理论高扬与徐渭、汤显祖等任情黜理的创作实践后,以袁宏道为代表的公安派接踵而起。通过对前后七子复古主义文学思潮的扫荡,围绕“独抒性灵”这一核心命题,以各种形式提出了一系列震耸流俗的文学主张。万历二十三年(1596年)九月和次年七月,袁宏道之弟袁中道两度赴乃兄任县令的吴县。袁宏道集其诗付梓,写了此叙。
“独抒性灵”这一命题既是全文论评的基石,又是公安派文学理论的旗帜。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的命题在开篇即劈空而来,振领全篇。而此文则从所叙对象入手,顺势推出。首先须有“性灵”,然后才谈得上“独抒”。由小修其人其诗而逼出论旨,正体现了这样一个有序的逻辑过程,从而使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开篇数语简略交待刻印小修诗的缘起。作者致王以明信中曾言及:“屈指当今俊人,首小修,次长孺”。“惧其复逸”而刻其诗,不仅是兄长出于手足之情的偏爱,更暗示了小修人与诗在作者心中的别有价值。“弟少也慧”以下概述小修的创作道路,成长经历,叙中带评,笔含机锋。十岁余所作即与“今之文士矜重以垂不朽者”“无以异”,在小修说明其自幼才华,而于“今之文士”则是十足的讥刺。一个十岁余的儿童在幼稚学步阶段掌握而现已“厌薄”“弃去”的一套,“今之文士”却“矜重以垂不朽”,比衬之下,极显后者的庸腐。追溯小修的创作道路就便刺“今之文士”一下,正是作者为文的“机锋侧出”处,亦为后文集矢于七子之论的先声。从小修厌弃规步前人,点出他不受束缚的个性;又以他独喜”读老庄等儒家正统经籍以外的各色杂书,进而揭示了小修不羁个性的思想渊源。在老庄等自由精神启发下,他的个性精神随阅历加深而推激;“足迹所至,几半天下”,他更在大自然漫游中陶冶性情。作者概述小修成长道路,突出描绘了他的独异个性。“真诗”出于“真人”,写人是为了论诗。经过以上一番多角度铺叙后,“性灵”已足,便用“诗文亦因之以日进”一句悄然承转,竭力推出核心命题:“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大致说来,“性灵”指创作主体在一定社会生活环境中形成的个性精神,它包括性情、见识、趣味、韵致、灵感等多重含义;“格套”既指腐气沉沉的理学说教,也指文学形式方面的陈套旧例,清规戒律。“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就是要在内容形式上打破任何束缚,表现自我真实的思想感情和个性精神。所谓“从自己胸臆流出”,所谓“情与境会”“如水东注”,所谓“本色独造”等,都是这个意思。“独抒性灵,不拘格套”是作者对小修诗的总体概括,同时也是他所提倡的理论核心。因此他又以之为支点,为价值尺度,去衡量评价小修的诗作:合于这一尺度,无论“佳处”“疵处”都给予肯定。“本色独造”与“粉饰蹈袭”截然对立。而作者认为小修诗“所谓佳者”尚有“粉饰蹈袭”之累,未尽脱流俗之习,所以比较起来“极喜其疵处”。由此可见,作者树论完全是以“独抒性灵”实现的程度为标准。末句“未能尽脱近代文人气习故也”,除显示了作者不因人避讳的理论原则外,章法上又有勾提下文的作用。
如果说上一部分的建树在提出了文学的创作论,那么紧接着则揭示了文学的发展论。二者又是紧密联系着的。“盖诗文至近代而卑极矣”紧承上文末句,转折过渡极自然连贯。作者从小修诗“未能尽脱近代文人气习”之疵,引发到七子,将其“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之论,“剿袭模拟,影响步趋”之风插标悬鹄后,连下反诘,予以驳斥。首先秦汉之文、盛唐之诗并非步趋前人的结果,用文学发展的事实抽去七子立论的基石;继而反过来从逻辑关系上指出,如果它们都剿袭模拟其前代,则不会有自身的存在。这一段“如水东注”式的连连驳诘,左旋右抽,从昭明事理到逆推显谬,层次分明,逻辑严密,无隙可乘,充满了雄辩的气势和力度,从而给七子之论以致命打击。在急风骤雨、摧枯拉朽般“破”的基础上,接下以“唯夫”两字略为提顿,舒缓语气,正面确“立”公安派的文学发展论:“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各极其变,各穷其趣,所以可贵”。时代与文学的关系是袁宏道文学发展论的基本命题。对此,他同时或以后写的《雪涛阁集序》《与江进之》《与丘长孺》等序、函中有多重论述。概言之,他认为文学是时代的产物,时代是发展的,所以文学的发展也是必然的。每个时代有其不同的特点,各时代之文学从内容到形式亦独具自身的面貌,不可能始终如一。这就是“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既然“世道既变,文亦因之”,那么每个时代的文学就应当追求创新,自由地创造需要的新形式,表现新内容,充分展示时代的个性精神,即所谓“各极其变,各穷其趣”。时代有其个性,人亦具其“性灵”。一个时代的文学须表现出独特的个性才有生命力,个人的创作亦同此理。这就归结到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其创作论与发展论是同一链条中的不同环节。作者正确指出了文学发展的必然性与基本规律后,又以“且夫”二字再度提顿,意脉复进一层,阐明作品生命系之于个性。“孤行”与“雷同”,其“存”“废”际运都不以“欲”或“不欲”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七子之流步趋前人、剿袭模拟的“雷同”之作,失去个性,也就失去了所以存在的条件。所以他断定“今之诗文不传矣”。也正是基于创作论与发展论所赋予的理论勇气与洞察力,他把赞许的目光投向不屑时流口齿的民歌,是“真人”所作的“真声”,“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情欲”,因而“可喜”“可传”。如此大胆地将民歌地位置于传统诗文之上,确属文学观念上的惊世骇俗之论,由此也见出作者反传统的力度。
通过驳斥七子,提出文学发展论,融合于创作论,进而完成了理论的系统建树后,文章回过头来以之为价值尺度,再去衡量小修诗作,以完成叙的任务。作者首先从对方的命运遭际、性格特征、生活行为等多角度逐层揭示其情感产生的原因,避开道德判断而重点强调其情感构成的真实性,其诗则是这种“贫病无聊之苦”真实感情的自然流露,故“每每若哭若骂”,读之令人“不胜哀生失路之感”;然后总结说:“大概情至之语,自能感人,是谓真诗,可传也。”“真诗”与“可传”,正是作者基于创作论与发展论对小修诗作出的最终判断。这一段由人及诗鞭辟人里的分析、阐释、论断,把第一部分对小修诗“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概括具体化了,反过来也可看作是以小修诗为示例的命题论证。
行文至此,于论于叙已然俱足。但既然有人对小修诗以“太露病之”,而作者立论形式上又基于对小修诗的评述,所以并非只因艺术趣味相异,更关系到自身立论的稳固,故不能不予以驳斥。从上述理论出发,作者指出创作须“情随境变,字逐情生”,因此,“但恐不达,何露之有?”提倡歌哭笑骂,以“达”真情,显然与传统诗教的“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相犯,所以作者径引屈原《离骚》的“明示唾骂”为例,直斥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最后利用屈原与袁氏兄弟同属楚地人,及地理环境气候对人性情乃至作品的影响,厉言断定:“劲质而多怼,峭急而多露,是之谓楚风,又何疑焉!”七子提倡模拟前人,作者故举屈原示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激烈中透出机敏。整段结尾以反问一气泻下,声色俱厉,中以二“且”字提领转折,形成顿挫与畅泄相交织的层次感和文气节奏,一声断喝而戛然住笔,劲射出不容辩驳的威严。前人论诗文写作有“凤头”“猪肚”“豹尾”之喻,谓“起要美丽,中要浩荡,结要响亮”。如此结篇,许以“豹尾”,庶当之不愧。
从对小修人与诗的述评中引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创作论,反过来以之为价值尺度评论小修诗并自然地过渡到七子之论,再由驳斥七子入手树起“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的发展论,终复合二者给对象以进一步的具体阐释:全文三部分所贯穿的这一逻辑过程,使文章在在弛张错落的笔势下,透出内脉的谨严邃密。至于行文时感情的激扬,辩驳时语气的峻厉,论断时不容置疑的自信,都使文章在义遂理畅的基础上增添了雄健的气势。自此而后,掩袭文坛的复古狂潮,在公安派旗帜的挥扫下,望风披靡。
南开大学、辽宁大学中文系兼职教授王充闾:“文章从对小修其人其诗的述评中,引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创作论,并以之作为全文基石,陈述了求变、求真、求趣,不受古法所拘、直抒胸臆、尊重文学艺术的独创精神等独到见解。理论充分,笔锋犀利,语言畅达,颇有说服力。”(《中国好文章·你不能错过的文言文》)
袁宏道(1568年—1610年),字中郎,号石公。湖广公安(今湖北公安)人。万历二十年进士,授吴县令,官至吏部郎中。袁宏道是明代文学“公安派”代表人物,与其兄袁宗道、其弟袁中道并称“公安三袁”。他在文学上反对明代前、后七子所倡导的“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流弊,主张文学作品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认为作诗为文都应通于人之喜怒哀乐,以见从肺腑中流溢出的真性情。他的理论与创作扫清了明代复古主义的习气,开一代清新活泼的文风。作品有《袁中郎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