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陈正甫会心集

更新时间:2023-08-31 07:29

《叙陈正甫会心集》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为好友陈正甫所编《会心集》创作的一篇序言。文章围绕着一个“趣”字立论,认为趣“唯会心者知之”,是不可以言说、不可以理喻的。童子无识,但却“无往而非趣”,这是自然天真之趣;愚不肖的下等人,也能“近趣”,这是适世自乐之趣;惟有官高品大者反而“去趣愈远”,这是因为他们受封建名教道德规范束缚太厉害。这里所强调的是世俗之趣,是一种同学问、同理道相对立的娱乐感、审美感,所以说是“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袁宏道的趣与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的“兴趣”是一致的,同时又掺入了李贽“童心说”的因素,包含有他追求个性解放的内涵,因而具有反传统思想束缚的色彩。全文内容自然,意蕴深刻;构思欲擒故纵,运思精巧,全面显示了公安派“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文学主张。

作品原文

叙陈正甫会心集1

世人所难得者唯趣2。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3。

今之人慕趣之名,求趣之似,于是有辨说书画、涉猎古董以为清4;寄意玄虚、脱迹尘纷以为远5;又其下则有如苏州之烧香煮茶者6。此等皆趣之皮毛,何关神情7?夫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当其为童子也,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也。面无端容,目无定睛,口喃喃而欲语,足跳跃而不定,人生之至乐,真无逾于此时者。孟子所谓不失赤子8,老子所谓能婴儿9,盖指此也。趣之正等正觉最上乘也10。山林之人,无拘无缚,得自在度日,故虽不求趣而趣近之。愚不肖之近趣也11,以无品也12,品愈卑,故所求愈下,或为酒肉,或为声伎,率心而行,无所忌惮,自以为绝望于世,故举世非笑之不顾也13,此又一趣也。迨夫年渐长14,官渐高,品渐大15,有身如梏16,有心如棘17,毛孔骨节俱为闻见知识所缚,入理愈深,然其去趣愈远矣。

余友陈正甫,深于趣者也,故所述《会心集》若干卷,趣居其多。不然,虽介若伯夷18,高若严光19,不录也。噫!孰谓有品如君、官如君、年之壮如君,而能知趣如此者哉!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白话译文

世上人最难得的是趣。趣就如同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这些即使是善于言辞的人也表达不出来,只有会心者能够领悟。现在的人,羡慕趣的雅号,追求趣的形似,于是有的以鉴别评论书画,涉猎古董为清雅;有的以追求玄悠虚渺,躲避于尘世之外为高远。还有连这些都不如的,就像苏州那些忙于烧香煮茶的人。这些举动都是趣的表面皮毛,于神情有什么相关!

有趣与否主要是来源于自然性情,而与学问关系不大。当一个人是小孩子的时候,并不知道什么是趣,但是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很有趣的。小孩子面部表情不端庄严肃,眼睛到处乱看;嘴里喃喃地仿佛要说些什么,双脚蹦来跳去一刻也不得安静;但是人生的乐趣,真的是莫过于此时了。孟子所谓的不失掉赤子之心,老子所谓的能像婴儿一样,大概就是指这个,这就是趣的最高层次了。山林之人,没有任何拘束,能够自在度日,因此他们虽然不去追求趣但实际上他们很接近趣。平民百姓接近趣,是因为他们没有官品地位,官品地位越卑微,他们的欲求就越低下。他们有的喜欢酒肉,有的喜欢歌舞,随心所欲,无所顾及,自己觉得反正不为社会所重视,因此就算是世人都来批评嘲笑自己也无所谓了,这又是一种乐趣。等人年龄渐长,官越大,地位越高,就像枷锁锁住身体,荆棘扎在心头,毛孔骨节都被见识知识所束缚,知道的道理越多,与趣距离就越远了。

我的好友陈正甫先生,对于趣有很深的体会,因此他在《会心集》中所记述的好多人,懂得乐趣的居多,如果不懂乐趣,即使像伯夷那样耿介、严光那样高远,他也不录入。噫!想不到世间竟有像先生这样,有如此高的地位官阶和如此少壮的年龄而能这样有趣的人!

创作背景

宋明时期,理学伴合着封建伦理纲常禁锢了整个社会,作为它的反动,反传统思潮在明代中后期异军飙起。挣脱桎梏,剥去伪饰,呼唤失去的人性,还之以原本的自然纯真。从李贽“童心说”发端的这一思想主题亦为公安派首领袁宏道所绍接。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作者辞去所厌弃的吴县县令,游览于吴越名胜,陈正甫时任徽州知府,文章可能作于此时。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文章开篇拈出“趣”字,起得突兀警拔。至于为什么要先从“趣”说开去,那是须“卒章”才能“显其志”的。“趣”何以“难得”,作者接下避开正面回答,而以排比连下四重比喻,形容其不可捉摸,进而指出:“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色、味、光、态作为非实体的存在,可望可感而不可即,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以之比“趣”,所以难得。“会心”两字落得极巧。既说明知“趣”的唯一途径,为后文张本;又契合题中《会心集》名,暗中点题;并转含了陈正甫为知“趣”者的意思,为章末正面叙语埋下伏笔。一语而兼关三意,透出笔致的灵隽。一个虚伪的社会自不乏虚伪的群类,其表现之一便是附庸风雅,慕影从风却以雅趣自诩而浪博虚名。至于那些“慕趣之名、求趣之似”者的种种表现,作者顺手排出三类后,一语轻蔑抹倒:“此等皆趣之皮毛,何关神情。”从而坐实了篇首“难得”二字。由此可见,前面将“趣”描绘得如此漫幻迷离,实在无意故弄玄虚,而是为此处戳疮疤揭老底蓄势,抹去虚伪者们附庸风雅的油彩,为“趣”正名。“今之人”无论怎样去“慕”、去“求”,都不过徒具形式,同真“趣”无涉。“趣”之“难得”,非尔辈能知。

“趣”虽难得,却并非不可得。知“趣”之道,唯“会心”一途,而“会心”是一种心灵默契的自然感悟。既拈管论“趣”,前提当然是作者以“会心者”自居的。说到“得趣”之道,文章第二部分遥接“会心”二字发端,揭出“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的论旨。其中“自然”二字是全文的中心。故陆云龙评曰:“自然二字,趣之根荄,不尔癖耳累耳。”(《袁宏道集笺校》卷十引)文章继举自然得“趣”的三类人:“童子”“山林之人”及“愚不肖”。“趣”既出于自然,便非刻意追求所能得。童子“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山林之人“不求趣而趣近之”;愚不肖“近趣”,“以无品也。品愈卑故所求愈下”,都是任性而发的结果。自然又意味着没有束缚。童子的“面无端容,目无定睛,口喃喃而欲语,足跳跃而不定”;山林之人的“无拘无缚,得自在度日”;愚不肖的“率心而行,无所忌惮”,亦均为自然的表现。不刻意所求、无所束缚是他们得趣的共同之处。但其中又有着境界高下和层次深浅的差别。童子“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完全出于“绝假纯真”的自然天性,作者称为“人生之至乐”,连引孟子、老子之语推为“趣”的最高境界。山林之人一心归复生活的自然状态,不与于尘世。他们并非“不知有趣”,而是“不求趣”。“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也”,是童真未凿的天趣;知趣而不求趣则隔了一层,有人为的因素,故以“近之”二字以示境界差别。至若愚不肖,由于绝望于世,不顾非笑去率心而行,其行又止于酒肉声伎,是灵魂被扭曲后品性低贱的恶趣。作者既指出三类人得趣出于自然的共同性,又以自然实现的程度和内容区别了境界的高下。逐次剖析,井然有序地申足了“趣得之自然者深”的论旨,论与据丝丝入扣。陆云龙“取赤子,次及愚不肖,石公真是具眼”的推许,殆非虚誉。接下去以“迨夫”二字提转,说明趣“得之学问者浅”的原因。“年渐长,官渐高,品渐大”,童子时的自然便逐渐消失,身心为社会道德的种种规范所形役,乃至“毛孔骨节俱为闻见知识所缚”,完全脱却自然,所以“入理愈深,然其去趣愈远矣”。失去自然就失去了“趣”,而功名利禄,道德学问剥夺了人固有的自然——联系当时社会“理”的内容,作者笔锋所向,不难洞见。这一层“得之学问者浅”的论说,从反面完善了“得之自然者深”的题旨。

“自然”作为全文的中心,既是论“趣”的出发点,也是所提倡的人生境界。作者刺今之人慕求之举为“何关神情”,可见自然即人本身的精神性情。作者《识张幼于箴铭后》一文中“性之所安,殆不可强。率性而行,是谓真人”之语,可与此文中的“自然”相发明。自然既出于人的天性,必然反对虚伪,提倡真实;反对束缚,提倡自由。作者所举三类人的自然形态,都说明了这一点。呼唤自然,也就是对真实自由的人性的呼唤,它与种种桎梏、扼杀人性的封建教义截然对立。因此,袁宏道绝非对人性作泛泛和抽象的揄扬,其具体、鲜明、强烈的现实批判意义,才是此文“自然”的结穴处。作者论述自然而首举“童子”,其受李贽“童心说”启发之迹甚明,由此亦可略窥袁宏道反传统的思想渊源。

文章结构呈倒三角形,极见特色。为人作序却撇开对象,先就“趣”“自然”以及二者的关系用很大篇幅、从多种角度反复辩说,待旨意申足,末以数语将所论与所叙对象联接起来。乍读似冷落了对象,有喧宾夺主之嫌;临末理其意脉,方悟是在欲擒故纵。“趣”,“会心”,“自然”,众流归一,都是为嘉其人、誉其集铺垫服务的。唯能撇开对象,不因顾盼而分散笔力,作者才得以乘便畅扬其说;唯能将其说内脉又暗中通向对象,不以浮说而致“博士书驴券”,才见机心之巧,运思之精。文章论述“自然得趣”一段,因是主体,故层层例示,文理细密;末端正面叙语,因意已申足,则点到即止,留下空间。前后疏密相对,从总体结构到行文用笔,都极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提倡者的灵隽透脱。

名家点评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欧明俊《明清名家小品精华》:身居高位者多喜附庸风雅,于是乎,品评书画,鉴赏古玩,焚香煮茗,寄意玄虚,脱迹尘俗,种种“雅”举试过,便开始心安理得地俨然以知“趣”者自居。孰不料,这类人一遇上袁中郎,便立刻被揭掉“雅”的外衣,露出“俗”的真面目。本文揭示了“趣”的内涵:趣即真,即不失却童心。尚未长大成人的儿童是最知趣的。其次是山林中人。最后便是俗世中的“愚不肖”。而最俗、最不知趣的恰恰是那些自以为知趣的大人物。而且身份地位越高,其“趣”味越低。因为他们已经被种种礼法所束缚,丧失了几乎全部的童心。这篇序是袁宏道紧接其《小修诗序》,用另一种方式对李贽“童心说”所作的更精彩的阐述和发挥。

作者简介

袁宏道(1568年—1610年),字中郎,号石公,湖广公安(今湖北公安)人。万历二十年进士,授吴县县令,官至吏部郎中。袁宏道是明代文学“公安派”代表人物,与其兄袁宗道、其弟袁中道并称“公安三袁”。他在文学上反对明代前、后七子所倡导的“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流弊,主张文学作品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认为作诗为文都应通于人之喜怒哀乐,以见从肺腑中流溢出的真性情。他的理论与创作扫清了明代复古主义的习气,开一代清新活泼的文风。作品有《袁中郎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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