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5 14:28
口语教学以培养聋童有声语言,尤其是口语为主要目的,主张利用残余听力和口语教学,设立言语和听力康复课程,期望学生能运用言语、唇读和听觉技能进行交流。训练口语能使聋人真正地发展健听人的思维,能在普通环境中进行社会交谈,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指教聋童口语和用口语教聋童。中国台湾称“口语教学法”。为与普通学校的“口语”、“口授”相区别,有的学者建议用“口话法”。运用时含义有所差异:(1)向聋童教授口语,口语是教学的内容。聋校为此而设立相应的课程对聋童进行口语训练,包括“听觉训练”、“发音训练”和“看话训练”等。(2)用口语作为课堂教学中传授文化知识的教学语言,口语是教学的手段。历史上的纯口语法提倡者主张聋校课堂教学只用口语而禁用手语,认为说话与手语同时采用,将会引起损害说话、读话、观念的正确性等弊病。在教学中衍生出三种不同模式:(1)听语教学模式。强调利用听觉障碍学生的残余听力和助听设备进行听能训练,以期通过听觉途径让学生感知语言和发展口语表达能力。(2)视话教学模式。强调利用触觉、视觉、动觉等途径让听觉障碍学生感知和精确模仿发音,以形成口语表达能力。(3)视听语言教学模式。将听语教学模式与视话教学模式相结合进行语言教学。“词条内容来源于七维教育支持中心与特殊教育辞典第二版。”
(2)有助于听觉障碍者与一般人沟通;
(3)可表达抽象语汇与复杂句型。
(1)听觉障碍者难以掌握口语。能够以口语作充分沟通的听觉障碍者毕竟不多。口语的学习成效也容易受听觉障碍者的智力、早期训练、听力损失程度、失聪年龄、学习动机、父母态度等因素的影响;
(2)即使学会若干口语,但听觉障碍者彼此之间欲以口语作沟通,实非易事;
(3)许多字词的发音、语调、口型,皆非常类似,欲作分辨并不容易;
(4)许多听觉障碍者即使幼年或小学阶段曾接受口语的训练,但年级渐增,课程内容增多,口语教学往往会耽误教学进度。有时迫使教师改用手语,放弃以往辛苦学习的若干口语经验;
(5)学生毕业离校,若未继续作训练,则以往所学的口语经验,将难以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