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说

更新时间:2023-12-06 22:16

古代小说可指由相对于现代人而言的古代人创作的小说体裁文学作品,如《西游记》,《红楼梦》等。也可指由现代人创作的,以古代社会为背景,投射现代人情感诉求的小说作品。

小说溯源

“小说”一词最早见于“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庄子·外物》。古代小说指汉代之前的“小说”本意指浅琐的言论,有别于高文典册著述的“大达”之辞,尚未形成“说”的一种文体。汉代以后在目录学出现“小说”概念。桓谭新论》:“若其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

小说特点

合是观之,古代小说概念的特点:

一、来自民间。所谓的“街谈巷语”,“刍荛狂夫之议”。

二、内容庞杂。民间所议,包罗万象。

三、形式短小。不单是篇幅短小,多为残丛小语式,而且内容也是多见于“小道”、“小知”,于经世治国

的“大道”、“大知”相对。

四、雅俗共赏。“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内容大抵或托古讽时,或记古托事。托古的仿百家而浅薄,记古的近史典而谬误,包罗万象而不足推敲。

小说分类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八)将古代小说分为六类:

一、志怪:神、异、宣、阳等。

二、传奇:燕、真、莺、玉等。

三、杂录:世、林、言、话等。

四、丛谈:斋、溪、谷、山等。

五、辩订:鼠、鸡、暇、疑等。

六。箴规:训、范、劝、省等。

以上分类,反映出十六世纪中国学者对于古代小说的看法。

鲁迅将中国古代小说分为神怪小说、历史演义小说英雄传奇小说、世情小说

唐代刘知几在《史通·杂述》中第一次对小说进行了分类,他将小说分为十类:“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

南宋吴自牧以“说话”为基础,将小说分:“烟粉、灵怪、传奇、公案、朴刀杆棒,发迹变泰(发发踪参)之事。”

宋朝民间“百戏伎艺”中的“话话”分为四家:“小说、说铁骑儿、说经、讲史”。

罗烨将小说分为“烟粉、灵怪、传奇、公案、兼朴刀、捍棒、妖术、神仙”八类。

小说介绍

《西游记》

红楼梦

三国演义

《镜花缘》

《虞初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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