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0 22:00
樟木镇,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地处覃塘区西北部,平天山北部,东与山北乡、蒙公乡接壤,南与黄练镇毗邻,西北与南宁市宾阳县和吉镇、来宾市兴宾区龙葛乡为邻,行政区域面积248.31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樟木镇户籍人口为87608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划分为8区90乡镇,樟木区下辖9乡。
1949年12月,设50个乡镇时为樟木乡。
1950年5月,设16区时,属第五区,也称樟木乡,区政府设在樟木。
1958年2月,设6个大区,为石龙区樟木乡。
1959年,以后设樟木公社。
1984年11月,设樟木乡。
1988年12月,设古樟乡。
2005年9月,古樟乡与振南乡合并,设樟木乡,隶属覃塘区。
2016年,樟木乡撤乡建镇。
2011年末,樟木镇辖樟木1个居民委员会,樟木、黄龙、显滕、黄道、六旺、李塘、沙村、良古、中唐、那柳、颜塘、荣盏、川山、寺江、元金、大旗、五龙、邓保、罗柴、中周、中团、沙水、卢村、凌动24个村民委员会;下设5个居民小组、369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樟木镇辖1个社区、24个行政村:樟木街社区、樟木村、黄龙村、六旺村、黄道村、显滕村、川山村、寺江村、元金村、大旗村、李塘村、沙村村、良古村、中唐村、那柳村、颜塘村、荣盏村、中周村、罗柴村、邓保村、五龙村、中团村、沙水村、卢村村、凌动村,镇人民政府驻东兴街43号。
樟木镇地处覃塘区西北部,平天山北部,东与山北乡、蒙公乡接壤,南与黄练镇毗邻,西北与南宁市宾阳县和吉镇、来宾市兴宾区龙葛乡为邻,行政区域面积248.31平方千米。
樟木镇属岩溶平原区,地处红水河和郁江水系分水岭地段。地势西高东地,中部平原区,四周属岩溶平原地区。平均海拔80—160米,最高峰大督顶海拔292米,最低点黄龙村海拔59米。
樟木镇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春暖秋凉,夏长而炎热,冬短而寒冷,四季分明,干湿季划分明显,太阳辐射丰富,热量充足。多年平均气温20.5—21.5℃,年极端最低气温多年平均值为-1.2—0.8℃,1月平均气温11.8℃,7月平均气温28.6℃。生长期年平均340天。无霜期年平均341天,最短为301天。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1250—1400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166天,降雨集中在每年4—10月,7月最多。夏季风盛行时间长,境内平均风速2.5米/秒。全年最多风向为东北风,秋冬多为东北风,夏季多为东南风。
樟木镇境内无河流通过。辖区内建有马班、木井、天台、百乐、逢容、黄保、弄坡、五联、甘沙、凌动10个水库,有效库容量1077.44万立方米,可有效灌溉9140亩耕地。
樟木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台风、旱涝、冰雹等。台风灾害年均发生6次,主要发生在5—8月,最严重的一次台风灾害发生在2003年,强台风“伊布都”正面袭击,摧毁力极强。受灾人口356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0平方千米,房屋倒塌220间,经济损失23.5万元。旱灾平均五年三遇。
樟木镇境内矿藏资源主要有煤、白云岩和石灰岩。
2011年,樟木镇有耕地面积69840亩,可利用林地面积25500亩。
2011年末,樟木镇总人口8514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314人,城镇化率9.76%。另有流动人口6500人。总人口中,男性43280人,占50.83%;女性41868人,占49.17%;14岁以下15788人,占18.54%;15—64岁61200人,占71.87%;65岁以上8160人,占9.58%。总人口中,以壮族(世居民族)为主,达80890人,占95%;汉族4058人,占4.77%。2011年人口出生率14.2‰,人口死亡率5‰,人口自然增长率9.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42人。
2017年末,樟木镇常住人口为80546人。
截至2019年末,樟木镇户籍人口为87608人。
2011年,樟木镇完成财政总收入2245万元,比上年增长10%。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440万元,增值税280万元,企业所得税180万元,个人所得税28万元。人均财政收入70元,比上年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5283元,比上年增长14%。
2019年,樟木镇有工业企业27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7个。
2011年,樟木镇实现农业总产值1.24亿元。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31917吨,人均374.84千克。主要经济作物有甘蔗、木薯、蔬菜等。2011年,种植优质甘蔗1.9万亩,总产量达8.6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出栏肉猪3.75万头,出栏家禽31万羽。畜牧水产总产量5677吨,其中生产肉类3245吨,禽蛋产量560吨,水产品产量2432吨。山地造林以松、桜树为主,果树有柑、香蕉、龙眼、荔枝等。2011年,农业机械机具总量约1.92万台(套)。
樟木镇以木材加工、建筑材料为主。2011年,工业生产总值5.73亿元,比上年增长11%。完成工业增加值2.4亿元,比上年增长12%。
2011年末,樟木镇有商业网点80个,其中消费品市场3个,生产资料市场1个,在册个体工商户509户,职工1161人。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91亿元,比上年增长12%。
2011年,樟木镇金融产业实现增加值2120万元,比上年增长5%,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1.5%。2011年末,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0亿元,比上年增长7%。
2011年末,樟木镇有幼儿园9所,在园幼儿1117人,专任教师51人;小学22所,在校生7186人,专任教师41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4所,在校生4561人,专任教师259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7%,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2210人,专任教师156人。2011年,教育支出经费2235万元。
2011年末,樟木镇有乡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25个;农家书屋25个,藏书6万余册。每年举办“三月三”歌节,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传统活动。
2011年末,樟木镇有中小学校体育场27个,85%以上村屯建设有灯光篮球场,有可容纳8000人的看台。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3%。民族体育特色之乡,发展了顶竹杠、射弩、板鞋、抢花炮、大象拔河、抛绣球等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项目。
2011年,樟木镇实施“村村通”工程,收视率达100%。
2011年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个,村卫生所25个;病床45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0.78张;固定资产总值12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10人,乡村医生70人,注册护士30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实施母婴安全工程,住院分娩率达100%。
2011年末,樟木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7户,人数452人,月支出6.5万元,比上年增长10%,月人均171元,比上年增长9%;城市医疗救助10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65人次,共支出3.5万元,比上年增长1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02户,人数3260人,支出29万元,比上年增长12%,月人均68元,比上年增长13%;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88人,支出79万元,比上年增长4%;农村医疗救助411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319人次,共支出37.3万元,比上年增长9%。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2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2万元,比上年增长8%。社会福利费80万元,比上年增长8.4%。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6.8万人,比上年增长4%,参保率达89%。
2011年末,樟木镇有邮政支局1所。电信通信服务网点8个,固定电话用户0.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2万户。
2011年,樟木镇境内有三级公路68千米,主要干道有:樟木至山北、樟木至元金(来宾市兴宾区)、樟木至黄练、樟木至荣盏(南宁市宾阳县)、樟木至大旗(来宾市兴宾区)、樟木至五山(来宾市兴宾区)。全乡修建的村级、屯级道路共计69条已全部完成。
樟木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樟木圩得名。相传在清中叶,群众聚集在一棵特大的樟树底下做买卖,后逐渐成圩,故称樟木圩。
2021年12月,樟木镇入选拟推荐命名第五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公示名单。
2022年11月1日,樟木镇(生猪)被农业农村部公示为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