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4 00:25
《古犹太教》原为《古犹太教》第一篇第一章的注。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一书里,韦伯习惯在各书的首章里说明他在处理此一问题时,所采用的方法、重要参考文献以及更重要的研究史的回顾。
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1864-1920),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社会理论家,也是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社会学创立以来最伟大的社会学家之一。
公认的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其他二者为卡尔·马克思(Karl Marx)与爱米尔·杜尔凯姆(Durkheim),早期流行的另一说为马克斯·韦伯,埃米尔·迪尔凯姆,格奥尔格·齐美尔)。其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他的成就开创了比较社会学、理解社会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指出了理性对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系统的阐释了东西方宗教伦理差异对于社会现代性以及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他和迪尔凯姆被认为是宗教社会学最早的开创者,也是宏观社会学的集大成者。其学术成就之宏大精深,影响之深远,在社会学界乃至整个世界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上都是空前绝后的。
韦伯的主要著作围绕于社会学的宗教和政治研究领域上,但他也对经济学领域作出极大的贡献。他的知名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他对宗教社会学最初的研究,韦伯在这本书中主张,宗教的影响是造成东西方文化发展差距的主要原因,并且强调新教伦理在资本主义、官僚制度、和法律权威 的发展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韦伯并将国家定义为一个“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地位”的实体,这个定义对于西方现代政治学的发展影响极大。他在各种学术上的重要贡献通常被通称为“韦伯命题”。
学术界对其在社会学界、管理学界、历史学界、文化研究等领域的贡献评价很高。
美国社会学家科瑟对韦伯的学术渊源和成就赞誉说:“韦伯的头脑容量大得惊人,影响他思想的因素多种多样。他不是哲学家,但在大学读书时就熟悉大多数古典哲学体系。他不是神学家,但他的著作表明他广泛阅读过神学书籍。作为经济史学家,他几乎读遍了这个领域以及经济理论的一切著作。他具有第一流的法律头脑,对法律的历史和原理了如指掌。他对古代史、近代史以及东方社会的历史具有百科全书式的知识。当然,他专心研读过当时所有重要的社会学论著,就连那时还鲜为人知的弗洛伊德的著作也为他所熟悉。韦伯是最后一批博学者中的一个……”。
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用一句话赞扬韦伯:“历来登上学术舞台的角色中最有影响的一个。”
英国传记作家D·G麦克雷说:“我相信,韦伯对我们来说的确就是一座迷宫。”
英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弗兰克·帕金的评价:“韦伯就像几乎和他同时代的迪尔凯姆一样,在任何一套论及重要社会学家的丛书中,都应占有一席之地。不论在哪里讲授社会学,他的名字总是跟迪尔凯姆和马克思结合在一起,被奉为社会学的三位现世神明”。
美国社会学家根瑟·罗思认为,“韦伯是惟一能同卡 尔·马克思相提并论的思想家”。
美国学者莱因哈特·本迪克斯认为,韦伯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即把判断与比较历史的方法对其确定性进行核对的能力。
德国著名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认为,马克斯·韦伯是一个集政治家、科学家、哲学家于一身的人物。“尽管由于命运和环境的作弄,他没有在政治方面享有显赫的地位,但却毫不减损他杰出政治家的本色,他的伟大就像一个没有手的拉斐尔,没有功绩但却有无限的潜力。” 德国著名的韦伯研究学者莫姆森(Wolfgang J.Mommsen)强调了韦伯对官僚组织之外的民选领袖的认识,指出:韦伯“将伟大政治领袖的产生作为议会民主的最重要的功能,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其合法性的最重要的源泉。”
英国学者戴维·比瑟姆则突出韦伯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特色,指出:韦伯在政治上的民族(国家)主义价值立场,正是以对民族文化价值的优越性的坚定信念为核心的。
哈佛大学的历史学教授休斯曾经指出,韦伯的脑袋是一个能够容纳多种矛盾思想的神经系统。
总的看来,韦伯既是一个激进的民族主义者,又是一个学术上的民主主义者;既是一个不受传统宗教观念束缚的自由学者,又是一个对宗教传统抱有浓厚兴趣的社会学家;既是一个批判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又是一个十分敬重马克思及其学说的思想家。
英国学者麦克雷认为:“从某个观点来说,韦伯是个历史主义者,韦伯开始的着眼点是把社会学视为史学,对他而言,所有人类的实相都可以在时间的向度里及史家的方法论中被理解”。
当代西方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法兰克福学派的哈贝马斯指出:“在韦伯的合理化理论中,法律发展既具有突出的地位,也具有双重意义的地位。法律合理化的双重意义在于,法律合理化同时表现为目的合理经济行动和行政管理行动的机制化,以及目的合理行动的下属体系可以——或者似乎可以摆脱它们道德实践的基础。”
总序一 余英时
总序二 苏国勋
绪论 韦伯
第一篇 以色列誓约共同体与耶和华
第一章 前言:犹太宗教史的社会学问题
第二章 一般历史条件与气候条件
第三章 贝都因人
第四章 城市与吉伯林姆
第五章 以色列农民
第六章 格耳林姆与族长伦理
第七章 以色列法律集里的社会法
第八章 契约
第九章 耶和华同盟及其机关
第十章 圣战、割礼、拿细耳人与拿比
第十一章 同盟战神的接纳及其特征
第十二章 非耶和华的崇拜
第十三章安息日
第十四章 巴力与耶和华,偶像与约柜
第十五章 牺牲与赎罪
第十六章 利未人与律法书
第十七章 祭司阶层的发展与耶路撒冷的崇拜独占
第十八章 耶和华信仰对狂迷之道的斗争
第十九章 以色列的知识阶层与邻邦文化
第二十章 巫术与伦理
第二十一章神话与末世论
第二十二章俘囚期前的伦理及其与邻邦文化伦理的关系
第二篇 犹太贱民民族的形成
第一章 俘囚期前的预言
第二章 俘囚期前的预言的政治取向
第三章 记述先知的心理学与社会学特质
第四章 先知的伦理与神义论
第五章 末世论与先知
第六章 仪礼隔离的发展与对内对外道德的二元论
第七章 俘囚期、以西结与第二以赛亚
第八章 祭司与俘囚期之后的宗派复兴
第三篇 法利赛人
第一章 作为教派宗教性的法利赛主义
第二章 拉比
第三章 法利赛派犹太教的教说与伦理
第四章 艾赛尼派及其与耶稣教说的关系
第五章 犹太人的仪式性隔离的强化
第六章 离散犹太人里的改宗运动
第七章 基督教使徒的宣教
附录一 古犹太史年表
附录二 大卫与所罗门时代的巴勒斯坦地图(前10世纪)
译名对照表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