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9 12:21
另选是在实行多数选举制的情况下,当选名额不足应选名额,对其不足部分进行的另行选举。对另选,不同国家有不同情况。有的国家限于上一次投票中得票较多的候选人投票,有的没有这个限制,还有的允许另提候选人。
中国选举法规定: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