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8:43
在管制的电力系统中,系统负载常常被当作一种物理负荷,在出现电力不足的情况下,系统调度员可以通过切除负荷来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这种运行方式未将用电方的有关因素考虑在内,往往会给用户造成较大的损失。随着市场观念逐渐引入电力系统,系统对需求侧的观点也发生改变。用电方不再是物理意义上的负荷而是作为消费者的用户,中止这样的服务不是单纯的拉闸限电而需要给予用户一定的补偿。系统运行时需要对用户侧的负荷特性、用电效益、停电意愿等加以考虑,这促使电力系统引入需求侧管理。需求侧管理基本的类型包括削峰、填谷、负荷转移、战略性节电、战略性负荷增长。从对负荷的影响来看,可以分为两个基本类型:削峰和填谷。可中断负荷是削峰的主要手段,对需求侧管理的实施有着重要的作用。
可中断负荷是指在电网高峰时段或紧急状况下,用户负荷中心可以中断的部分。可中断负荷通常通过经济合同(协议)实现。它由电力公司与用户签订,在系统峰值时和紧急状态下,用户按照合同规定中断和削减负荷,电力公司给予用户一定的经济补偿。
为实施可中断负荷管理,用户需要和电力公司签订相应合同,就如何以及什么时候中断他们的负荷达成一致。
可中断负荷管理的实施通常通过签订合同来实现,这必然需要用户和电网公司共同参与,其中合理的补偿费用是重要激励手段。可中断负荷效益涉及到经济性和系统可靠性两个方面,准确评估比较复杂。虽然可以通过用户调查来揭示可中断负荷的成本,但由于大多数用户不能准确知道由停电带来的损失,调查的结果并不能反映真实的成本,所以可中断负荷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来定价。一种是在电价比较真实的电力市场中采用期权的思想来定价;另一种在实际市场中存在的可中断负荷定价是在英格兰电力市场的需求侧报价,然后结合电能报价实行联合优化调度。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可中断负荷实施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形式:首先让负荷容量可以中断的大用户进行报价,电网公司根据该报价和预测的实时市场情况进行优化调度。这样做的优点是:①大用户数量较多,比较接近完全竞争市场,不易出现一个或几个用户施加市场力的情况;②参与用户多,使市场竞争激烈,可中断负荷价格能维持在较低的水平;③便于了解用户的实际停电损失和停电意愿,对以后进一步实施需求侧管理提供参考信息。
实施可中断负荷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设计可中断负荷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要体现使用户受益从而按合同要求削减或转移其在系统高峰时的负荷。对电力公司,可改善调峰形势,降低运行成本并可减少或推迟调峰装机容量的建设。近年来,不少地区都实行了峰谷分时电价,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有不完善之处。可中断电价是通过电力公司和不同用户签订合同来确定的,具有较好的灵活性,能克服峰谷分时电价存在的一些问题。因此将两者结合起来,会更好地发挥出电价杠杆的调节效果。
签订可中断负荷合同时,需要规定停电持续时间。停电持续时间长度应该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划分类型不能太多,种类太多就趋于复杂,不便推行。考虑我国实际情况,停电持续时间分为2类,包括停电持续时间为4h和8h等2类。这样分类的原因:
(1)由于普遍采用8h工作制,4h正好为一半。采用如上方案实施可中断负荷便于安排生产经营计划。
(2)采用固定的停电持续时间,是因为我国正处于电力市场改革初期,参照其他国家电力市场初期的做法,应该采用较为简单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