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0 12:11
可转让大额定期存款单是银行发给存款人按一定期限和约定利率计算,到期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的证券化存款凭证。
银行发行的证明存入款项的凭证。为存款单的一种,但与银行一般签发的定期存单不同,特点在于可转让性,一般为无记名式,在到期前可随时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存款单有一定的最低额,例如美国的美元可转让存款单为10万美元,伦敦的英镑可转让存款单为5万英磅,金额的最小单位为千,故又称大额存单。自1961年首先在美国发行,因其既有活期存款的流动性,又有定期存款的盈利性,故颇能吸引短期投资者。存单利率由发行银行分别报出,根据市场利率和各银行头寸的松紧而有所不同。伦敦各银行于1967年开始发行美元和英镑可转让存款单。东京于1979年开始发行日元可转让存款单。可转让存款单已成为大银行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中国各银行从1986年开始亦陆续发行该类存款单以吸收企业闲置资金
与传统定期存款单比较,可转让大额定期存款单具有如下特点:
1、传统定期存款单记名,且不可流通转让;大额定期存款单不记名且可流通转让;
2、传统定期存款单金额是不固定的,由存款人自己决定;大额定期存款单一般面额固定且较大;
4、传统定期存款单依期限长短具有不同的固定利率;大额定期存款单的利率有各种形式:固定的、浮动的,一般高于同期的传统定期存款单利率。
大额定期存款单是由美国花旗银行发明,是为银行业逃避美国金融法律的监管而创造的新的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