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19:36
台州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组织开展新时期全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
(三)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四)研究、指导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协同市委宣传部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
(五)贯彻中央、省委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市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提出县、市、区和市直机关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办理我市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报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六)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我市干部教育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县、市、区和市直机关的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市管干部、中青年干部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协同市委宣传部做好县以上党委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的指导和考核。
(七)负责全市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以及法院、检察院机关按《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
(八)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牵头制定和实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规划;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宣传、教育和培养。
(九)调查了解全市科技人才工作的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规划;宏观管理全市科技干部队伍,掌握和联系一批较高层次的科技专家;组织协调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指导、协调、检查全市知识分子工作。
(十)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十一)收集、整理、编纂市级组织史资料;收集整理、报送按规定需报送省委组织部的组织史资料;指导、管理全市组织史资料的编纂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干部统计、党员统计和干部信息的汇总呈报工作;负责管理市管干部的档案,对全市干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综合,承办市管干部出国(境)人员和一定层次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
(十四)受理有关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
(十五)管理市委老干部局;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对退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六)完成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办公室)、(二)调研室、(三)组织处(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四)干部综合处(市委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五)干部一处(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办公室)、(六)干部二处、(七)干部监督处
椒江区市府大道,市政府办公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