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19:46
台州市盐务管理局,是由台州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的机构,隶属于浙江省盐务管理局,
台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
台州市盐业配送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专营企业,隶属于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家核定的食盐批发企业,也是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浙江省食盐区域配送中心之一,2009年被评定为“AAA”级食盐批发企业;主要负责全市小包装食用盐的生产加工和调拨批发以及归口省外盐的计划调拨。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盐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财务处、行业处、盐政处等5个职能部门。
公司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党群工作)部、财务部、计划调运部、物流配送部、分装厂、质检中心等7个职能部门。
徐赞刚:台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浙盐集团台州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经理,浙盐集团台州市盐业配送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财务处。
丛海鸣:台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分管盐政处、行业处、工会、老干部、体制改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