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14:15
台日渔业委员会,是台日双方依据2013年4月10日签署的“台日渔业协议”相关规定,而设置的带有官方背景的民间机构。该委员会设置委员4人,台方由“外交部”和渔业署代表,日方则是外务省和水产厅。原则上每年开一次会,在台北和东京轮流举行,必要时随时可开临时会。委员会所做决定,需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台“亚东关系协会”与“日本交流协会”2013年4月10日在台北举行第17次渔业会谈,会后签署“台日渔业协议”,划设北纬27度以南、日本先岛诸岛以北的“协议适用海域”,在此区域可以自由作业,不受日本公务船干扰。这也是台日自1996年启动渔业会谈以来,首度对台湾渔民权益和作业水域达成具体结果。
所谓“协议适用水域”在台方暂定执法线外新增三区块,让台方渔民作业范围扩大1400平方海里,包括过去常遭日本公务船干扰的地区。区内主要渔获量为鲭、黑鲔、鲣、鲨、旗鱼、鬼头刀、锁管和鲷鱼,近3年每年平均有800艘以上渔船作业,渔获量推估超过4万吨。
为了避免触及主权争议,台日双方同意这次将钓鱼岛12海里的水域排除在所谓“协议适用水域”外。台方还坚持列入“免责条款”,确认协议各项规定都不损及台湾有关主权及海域主张的国际法立场与见解,确保台方对钓鱼岛主权。
“日本交流协会”会长大桥光夫说,日本对区域和平稳定有“善尽职责的自觉”,再加上与台湾的“友好关系”及双方的“互信基础”,“共同成就了这次历史功绩”。
台“外交部长”林永乐称,基于“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原则,维护钓鱼岛主权、护渔权的基本立场不变,“不会用主权换渔权”;台日双方将就相关议题持续协商、搁置争议。
台“渔业署长”沙志一说,“钓鱼岛为中华民国领土”,日方渔船不得在钓鱼岛12海里内作业。台“海巡署长”王进旺表示,若有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非台籍渔船进入钓鱼岛水域,台方仍会“依法取缔、驱离”。
台湾亚东关系协会与日本交流协会于5月1日至2日在东京交流协会本部举行“台日渔业委员会”预备会议,会中双方同意于5月7日在台北召开第一次“台日渔业委员会”正式会议。
此次预备会议台方由驻日本代表处政务组组长周学佑担任团长,“外交部”、“台湾行政部门农业委员会渔业署”、“台湾行政部门海岸巡防署”等相关人员出席,日方由交流协会总务部长小松道彦担任团长,外务省、水产厅、海上保安厅等相关人员出席。
台方团长在预备会议中表示,台日签署渔业协议系基于“东海和平倡议”而获共同协商基础,各方对此“历史性之协议”多予正面肯定,盼双方在友好互动的基础上继续建立制度化协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