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8 11:47
《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是台湾当局在1950年于台湾地区推动地方自治的行政命令依据。
其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台湾知识份子因为在台湾日据时期时曾经有过参与地方选举的政治经验,同时台湾相较于中国大陆又包含户籍制度与教育普及等条件,因此在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后便要求继续能够实施地方自治。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发后,包括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以及来台宣抚的国防部长白崇禧也先后提出将实施地方县市首长民选的改革,但是一直到1949年政府撤往台湾时仍迟迟未能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