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27 16:02
史大平,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重庆荣昌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高级政工师。曾任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
1975.08——1978.01,四川省荣昌县建设乡知青;
1978.01——1982.01,四川工业学院汽车内燃机制造专业大学本科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01——1985.10,四川省荣昌县农机管理局干部、局属农机校校长;
1985.10——1989.04,共青团四川省荣昌县委书记(其间:1987.09——1988.01,重庆市委党校第三期中青班学习);
1989.04——1989.11,四川省荣昌县昌元镇党委书记;
1989.11——1992.10,四川省荣昌县委宣传部部长;
1992.10——1993.01,四川省荣昌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1993.01——1997.04,四川省荣昌县委副书记(其间:1995.09——1995.11,四川省委党校学习);
1997.04——1997.05,四川省铜梁县委书记;
1997.05——2000.10,重庆市铜梁县委书记(其间:1995.09——1997.07,四川省委二党校党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0.10——2001.02,重庆市涪陵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2001.02——2002.09,重庆市涪陵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1.09.01——2001.09.15,中组部党政“一把手”民主集中制研讨班学习);
2002.09——2009.01,重庆市江北区委书记(其间:2001.09——2005.12,西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9.01——2010.07,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0.07——2010.08,重庆市万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0.08——2013.02,重庆市万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3.02——2017.06,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共十七大代表;重庆市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人大代表,三届重庆市委委员。
2017年9月29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了史大平(涉嫌违纪)辞去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