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5 08:19
叶吉淑,女,汉族,四川扬琴传承人。
2017年12月28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2018年5月,被评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通过认真审核叶吉淑申报材料,综合考量,认为该申报人:师承脉络清晰,传承有序。启蒙于四川扬琴著名艺人李德元,又先后向李德才、刘松柏、洪风池、叶南章等川渝两地扬琴名家学习各派唱腔,较为全面的掌握了本项目的专业技能,在长期的演出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有的艺术风格,在同行业中业绩突出,得到了业内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同时该申报人还热衷于本项目的研究和传承,有较高的自觉性,在传承发展培养后代传承人方面成绩突出。经评审,认为该申报人基本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标准,同意推荐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