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泰清

更新时间:2024-09-26 20:02

叶泰清(1913年—2008年01月05日)河南省信阳县(今信阳市)人。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人物经历

1935年4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共鄂东北道委交通队队员,红军第二十八军独立团手枪班班长。参加鄂豫皖三年游击战争。

全国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四支队手枪连政治指导员,第四支队第七团第三营政治教导员、第一营营长,新四军第二师第四旅第十团参谋长、副团长。参加无为、庐江、周家岗、定远、半塔、金牛山、盱眙、谢家圩、泗阳、机岗、藕塘、洋河等战斗。参与创建淮南抗日根据地。

全国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野战军第二纵队第四旅第十团团长,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第四师参谋长,第三野战军第二十一军第六十一师副师长、第六十三师师长。参加宿北、鲁南莱芜、孟良固、淮海、渡江和解放杭州福州等战役战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一军第六十三师师长,第二十一军副参谋长,防空军高炮指挥部参谋长,防空军第一军副军长兼参谋长,空军第五军副军长,南京军区空军顾问。

获得荣誉

曾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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