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议会联盟

更新时间:2023-03-25 14:07

各国议会联盟(Inter Parliamentary Union),简称议联(IPU),是各国议会议员的国际组织,成立于1889年6月。原名是“促进国际仲裁各国议会会议”,1899年改名为“促进国际仲裁各国议会联盟”,1922年改为现名。其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简介

各国议会联盟(简称“议联”,Inter Parliamentary Union,IPU)原名为“促进国际仲裁各国议会会议”,由英国下议院议员威廉·兰德尔·克里默(Randal Cremer)和法国国民议会议员弗雷德里克·帕西(Frédéric Passy)联名发起成立,并于1889年6月29日在法国巴黎召开了第一届大会,来自3大洲9个国家的96名议员参加了会议。

1894年通过章程,设立常设秘书处。1899年,在第9届大会上改名为“促进国际仲裁各国议会联盟”。1922年改为现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成员国不断增加,议联发生了深刻变化:从一个由议员参加的协会发展为由各国议会参加的国际组织,成为世界上不同政治制度国家立法机构之间进行对话和开展议会外交的中心,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议会组织。

主要负责人

现任主席:杜阿尔特·帕切科

主席:塞尔希奥·派斯·贝尔杜戈(智利)(2002.9当选,任期三年)

President:Sergio Páez Verdugo

秘书长:安德斯·约翰松(瑞典)(1998.7当选,2001年再次当选,任期四年)

Secretary General:Anders B. Johnsson

议联章程

议联章程规定,议联是由各主权国家议会组成议员团参加的国际议会组织,作为各国议员之间对话的中心,致力于促进和平、保护人权、加强各国人民之间的合作和推动代议制机制的发展。

议联赞同联合国的目标,支持联合国的各项努力。1996年议联与联合国缔结了合作协议,进一步密切了与联合国的合作,并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合作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议联还与具有共同信念的地区性议会组织以及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进行合作。

多年来,议联以各种方式在维护和平、促进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权和妇女儿童权利、加强代议制机构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近年来,议联大会作为各国议会和议员进行交流的重要讲坛,讨论了很多重大国际问题,并以决议等形式表达议联的声音,为国际社会所关注。议联已成为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代表性最广泛、最富影响的国际议会组织。

主要机构

议联设有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及各国议会秘书长协会。议联大会由各议员团派代表团参加,讨论有关重大国际问题并通过相应决议。原每年召开一届大会,1984年起改为每年两届,分别在春秋两季召开。大会由委员会协助其工作。

理事会是议联的决策机构。执行委员会是议联的行政领导机构,由15人组成。秘书处是议联的常设办事机构。议联总部设在日内瓦。截至2005年9月,议联共有141个成员和7个联系成员(欧洲议会、安第斯议会、中美洲议会、欧洲委员会议会、拉美议会、西非经济共同体议会、东非立法议会)。

大会

由各成员国派出议员代表团参加,讨论重大国际问题,并通过有关决议。原为每年l届,1984年起改为每年2届。下设5个委员会协助工作,就大会交与审议的问题拟出报告和决议草案。委员会为:政治问题、国际安全和裁军委员会(第一委员会);议会、司法和人权问题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经济、社会委员会(第三委员会);非自治领土和种族问题委员会(第四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环境委员会(第五委员会)。

理事会

由每个议员代表团派2名代表组成,负责决定和指导联盟的活动。主席由理事会选出。

执行委员会

负责监督联盟的行政工作,主席由理事会主席担任,13名成员中至少有10名由理事会理事中选出。

秘书处

执行机构,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各国议会秘书长协会

行政上享有自主权的咨询机构。总部设在日内瓦。机关刊物有《各国议会联盟公报》等。

主要宗旨

联盟的宗旨:加强各国议会议员的团结,增进各国议员之间的个人接触,采取共同行动以加强和发展各国的代议制,特别是支持联合国的各项宗旨,从而全面地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该组织的主要活动是:

对适合由议会采取行动解决的国际问题进行调查,探讨解决办法,并就发展代议制、提高议会的作用和权威提出建议。 20世纪70年代以来,联盟讨论的主要议题有和平共处裁军中东问题、东南亚问题、欧洲安全、南部非洲问题、国际恐怖主义、区域经济合作、国际经济新秩序等。联盟作为各国议会议员讨论世界事务的论坛,在国际和平与合作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第二联大”之称。中国于1984年加入各国议会联盟。

组成条件

1、各国议会联盟由各国家议会团组成;

2、国家议会团应由一主权国家中代表其居民并在该国领土内行使职权、根据该国法律成立的议会的议员组成;

3、每一国家议会只应组成一个国家议会团。一议会本身可作为一个国家议会团。在联邦制国家中,只能由联邦议会组成国家议会团;

4、各国家议会团均应坚持本联盟的宗旨并遵守本联盟的章程。

理事会职能

(1)根据章程第四条的规定,决定是否接纳和重新接纳国家议会团,以及是否中止其成员资格;

(2)根据章程第七条的规定,审议是否确认有关国家议会团推荐的前议员为名誉团员;

(3)决定各国议会联盟大会召开的地点和日期;

(4)根据执行委员会的建议,核准各国议会联盟大会的议程;

(5)提出各国议会联盟大会主席的人选;

(6)决定是否召开由本联盟召集的各国议会联盟的其他各种会议,确定会议的形式并就其结论发表意见;

(7)规定大会下属委员会的数目及其职权范围;

(8)成立特设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和工作组,协助理事会工作;

(9)拟订邀请作为观察员列席各国议会间会议的国际组织和其他机构(以有关规则为准)的名单;

(10)每年通过各国议会联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确定会费比例;

(11)任命两位理事为审计员,并根据审计员的建议,每年核可前一财政年度的帐目;

(12)授权接受捐赠和遗赠;

(13)提出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人选;

(14)任命本联盟秘书长

(15)通过本理事会的规则并就修改章程的提案表示意见。

秘书处职能

(1)作为本联盟的常设总部;

(2)建立有关各国家议会团的记录,鼓励提出加入本联盟的申请;

(3)支持和促进各国家议会团的活动,并在技术上帮助协调这些活动;

(4)准备提请各国议会联盟各种会议审议的问题,并及时分发必要文件;

(5)安排执行理事会和大会的各项决定;

(6)编订工作计划草案和概算,交执行委员会审议;

(7)搜集和传播关于各国代议制机构的机构设置和职责行使情况的资料;

(8)保持本联盟与其他国际机构的联系,并在一般情况下派代表出席国际会议;

(9)保管各国议会联盟档案。

议长大会

首届世界议长大会(World Conference of Speakers of Parliaments)就是2000年8月底各国议会联盟(简称“议联”)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举行的千年议长大会。1998年4月议联理事会第162次会议决定,

为配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的在2000年举行千年首脑会议的建议,议联将在联合国总部举行千年议长大会,其宗旨是进一步加强议联与联合国之间的实质性关系,推动议联成为联合国的议会组成部分,推进议联改革。

1998年9月,议联理事会通过决议确定议长大会形式,并成立了千年议长大会筹备委员会。2000年5月6日,议联理事会在安曼召开第166次会议,任命千年议长大会主席和副主席,并成立大会指导委员会。

会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被推选为千年议长大会副主席,同时被推选为副主席的还有俄罗斯、英国、美国、法国、南非约旦和巴西的议长。千年议长大会主席由时任议联主席纳杰马·赫普图拉女士担任。

2000年8月30日至9月1日,千年议长大会即首届世界议长大会在联合国总部纽约如期召开。这是议联自1889年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一次会议,来自全世界142个国家的156位议会领导人出席会议。大会最后通过千年议长大会宣言。

2005年是联合国成立60周年。2004年12月17日,第5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同年9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首脑会议,庆祝联合国成立60周年。为配合本次首脑会议,议联决定在联合国首脑会议之前举行议长大会,旨在结合审议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实施情况,讨论如何抓住机遇,通过加强多边合作,更有效地应对全球性挑战。

2005年9月7日,第二届世界议长大会在联合国总部纽约开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出席大会。本次大会的主题是“议会与多边合作,迎接21世纪挑战”。本次会议有四个主要目的,

一是在来自世界所有地区的主权国家的民意代表之间进行交流,

二是对过去5年间各国议会在外交事务领域采取的行动加以回顾;

三是讨论如何加强国际合作和对履行联合国的使命提供更多的支持,四是协助推进在国际关系中决策的民主化。吴邦国在全体会议上做重要发言,并作为大会第一副主席主持会议。会议期间,吴邦国还与各国议长和有关国际组织负责人广泛接触,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以增进中国全国人大与世界各国议会的交往与合作,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

中国与议联的关系

建国初期,议联与中国全国人大就有联系,议联每年将其大会决议和会议纪要寄给中国。

1955年7月,全国人大决定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人民代表团”,申请参加议联,但未能成行。中国全国人大加入议联问题长期被搁置。

1971年,联合国恢复我合法席位后,议联方多次表示希望中国全国人大参加该组织。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加入各国议会联盟的决定。1984年3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代表团章程》,并组成“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代表团”。按上述章程,中国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组成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其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设执行委员会,其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委员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担任。

1984年4月2日,议联理事会通过决议,接纳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为议联成员,中国人大代表团出席了议联第71届大会。此后,由耿飚副委员长率领的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席了1984年4月2日至7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议联第71届大会。

自此,全国人大派团出席了历届议联大会、一些特别会议和专题研讨会。多年来,中国全国人大与议联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1987年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宦乡当选议联执委,1989年2月病故后,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符浩继任,1991年卸任。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淑贤于1994年至1996年担任女议员会议协调委员会成员。1995年9月,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期间,我协助议联成功地举办了女议员日。1996年9月我又成功地在北京承办了议联第96届大会,被议联领导人和与会各国代表均称为议联有史以来组织得最好的一次大会。2000年8月30日至9月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千年议长大会。2003年9月至2007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聪敏担任议联执委员会委员。2005年4月3日至8日,议联第112届大会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2005年9月7日至9日,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第二届世界议长大会,并发表题为《加强多边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发言,还以大会第一副主席的身份主持了会议。2005年12月,中国成功承办了议会世贸大会香港会议。

2005年9月,第二届世界议长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来自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议会组织的议会领导人与会,吴邦国委员长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

2019年10月13日至17日,各国议会联盟第141届大会在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团与会。

主要出版物

议联出版物有《各国议会联盟公报》(季刊)、《世界议会》、《各国议会选举与发展编年史》、《各国议会联盟大会纪要》(会刊)和《世界议会名录》,上述刊物均为英、法文。

全球国会议员加入的各国议会联盟(总部位于日内瓦)在2019年3月8日“国际妇女节”之前,于3月5日公布了关于2018年女性进入各国议会情况的报告。193个国家中,日本的排名比上年下降7位,排在第16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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