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6 14:27
合肥市公安局是合肥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合肥市公安局是合肥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察执行情况。
(二) 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社情和治安动态,并制定对策。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全市重大行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火灾事故。
(三) 揭露、打击危害国家及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 组织全市重大刑事、经济、涉毒案件的侦破。指导各分局、县局的案件侦察工作,加强刑侦基础、刑侦科技和技术侦察工作。
(五) 负责对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文化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害部门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及队伍的建设。
(六) 领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枪支、爆炸危险品等管理工作;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 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 管理全市城乡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九) 搞好城市防暴和治安巡逻工作。
(十) 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
(十一) 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收容、治疗和管理。
(十二)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办理劳动教养委员会的业务工作,负责对违法人员进行劳教审批;负责铁路治安管理,维护合肥市境内的铁路治安秩序。
(十三) 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认真查处本系统内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公安法制建设。
(十四) 组织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市公安装备和后勤保障的现代化建设,搞好公安行政经费的管理。
(十五) 负责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使用。
(十六) 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搞好宣传和影视报道工作。
(十七)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刘卫宝
合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发利
合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章小平
合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永平
合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特勤局局长:夏毅飞
合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桑祥庆
合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薛维武
合肥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文俊
按照业务范围设置的部门有,驻局纪检监察组、政治部、警令部、警务保障部、机关党委、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禁毒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特警支队(巡警支队)、交通警察支队、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支队(反邪教支队)、视频侦查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合肥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警察培训支队)、反恐怖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合肥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支队、轨道交通分局、巢湖水上分局、特勤局等26个直属机构。
按照行政区划共设置了瑶海分局、蜀山分局、包河分局、庐阳分局、高新分局、经开分局、新站分局、巢湖经开分局、白湖分局共9个公安分局,以及肥东县公安局、肥西县公安局、长丰县公安局、巢湖市公安局、庐江县公安局共5个县(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前卫体协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12月,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合肥交警(快手账号)入选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通报表扬名单。
2022年3月,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入选2022年安徽省先进集体推荐预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2022年4月,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被公示为2022年安徽省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022年4月,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蜀山大队入选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2022年4月,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入选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拟表彰名单。
2022年4月,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团委被授予2021年度“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工)委”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