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6 22:26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4年,前身是合肥市郊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政务中心内。全院有人员18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占总人数的22.8%;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3.9%。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4年,前身是合肥市郊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政务中心内。全院有人员18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占总人数的22.8%;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3.9%,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包河法院现设有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法警大队、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13个内设职能部门;以及1个派出机构:滨湖法庭
从2012年起,年受理案件数呈现快速、大幅增长的态势。2012年收案8642件,比2011年收案上涨30%,2013年收案8912件,相比2012年收案又增幅3.12%。面对这样繁重的工作任务,包河法院发扬包河人吃大苦、耐大劳,齐心协力抓工作的精神,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2013年更是达到99.35%,审判人员年人均结案数增至175件,个人年度结案最高达到372件,主要考核指标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主要亮点有:一、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我院专门在交警三大队设点办公,对调解协议现场做出司法确认,当事人拿着司法确认书即可要求对方履行或直接到法院申请执行,打造出了一种集便民、能动、对接三位一体的道交损案件处理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此类案件零再审、零投诉,各类质效指标均呈良性循环态势。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为己任,强化审判职能与社会管理的衔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室”制度,与“望湖街道”紧密合作设立“法官工作室”,与区司法局联合在常青街道成立“诉调对接联系点”,以定期驻点办公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就在身边。三、认真开展审判管理“三化”年和“审判质效管理年”活动,2013年将审判管理办公室单独设置,专人专岗,积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和特点的管理机制。按照十八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总要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审判管理规范化;以绩效考核为动力,推动审判管理科学化;以流程监控为重点,推动审判管理精细化;以网络科技为依托,推动审判管理信息化。真正做到以管理促公正,向管理要效益,用管理保廉洁,靠管理求发展。四、发扬“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传统,全面实行圆桌审判、社会调查、远程考察等15项制度,推行温情陪护、庭前谈心、庭后回访、发放典型案例汇编等创新举措,设计并启用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温馨式”、“人性化”审判法庭。
杜卫根: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扬: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近年来,我院继承和发扬“求是创新、敢为人先”优良传统,励精图治谋发展、众志成城求跨越,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优秀庭审法院”、“全国司法理论宣传工作突出成绩奖”、“全省优秀法院”、“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全省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56项国家、省、市级表彰,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滨湖人民法庭等七个部门分别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等10项国家、省、市荣誉称号。
2020年3月,荣获全省法院智慧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20年1月15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