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更新时间:2023-01-18 20:27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是合肥市境内的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机构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合肥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领导职务

阚明华:合肥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高级主办

刘文军: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连胜: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高级主办

李梅: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二级高级主办

刘鸣枫: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卫星: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靳东: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三级高级主办

领导简介分工

陈俊,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办。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基层联系点全面工作。

刘文军,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

分管财产和行为税科、收入核算科、税收经济分析科、组织人事科、第二税务分局。联系巢湖市税务局、巢湖经开区税务局。

郑连胜,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

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国际税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老干部科。联系市国际税收研究会。联系庐阳区税务局、长丰县税务局。

李梅,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二级高级主办。

分管党委纪检组。联系包河区税务局、新站开发区税务局。

谢卫星,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高级主办。

分管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联系肥东县税务局、庐江县税务局。

靳东,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

分管法制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所得税科、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联系肥西县税务局、高新开发区税务局。

徐峰,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二级高级主办。

分管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督察内审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联系市税务学会。联系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宋立东,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考核考评科、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联系瑶海区税务局、蜀山区税务局。

获得荣誉

2019年9月,经审定,被合肥市文明委推荐申报“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2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直属机关团委被授予“2021年度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工)委”称号。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