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0:11
吉兴朝鲜族满族乡,隶属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位于勃利县西北部,东与倭肯镇交界,南与大四站镇接壤,西与双河镇相邻,北与桦南县闫家镇隔倭肯河相望。2018年,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区域面积109平方千米,户籍人口有14958人。
原名草帽顶子。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建屯,属三姓副都统,后划归依兰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划归勃利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月,划归双河县,为第二区驻地。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3月,划归勃利县。
1951年,属第五区,辖10村。
1956年,设吉兴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3年,公社改乡。
2002年,改吉兴朝鲜族满族乡。
2011年末,吉兴朝鲜族满族乡辖东吉兴、西吉兴、水乐、和胜、合心、团山、兴耕、合庆、长太、三民、心和、富兴、大阳、厚春14个村民委员会。
2019年10月,吉兴朝鲜族满族乡下辖14个行政村。
吉兴朝鲜族满族乡位于勃利县西北部,东与倭肯镇交界,南与大四站镇接壤,西与双河镇相邻,北与桦南县闫家镇隔倭肯河相望。2018年,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区域面积109平方千米。
吉兴朝鲜族满族乡西部靠山,东、南北三面靠水,地势由西南向东北依次为山地、丘陵、平原、河谷呈阶梯形逐渐低下。西部草帽顶山、二顶山属于老爷岭山系,南部和东北部分别为吉兴河水系和倭肯河水系冲积平原。最高点位于草帽顶子,海拔178米。
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属寒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春季冷暖气候变化大,天气干燥,少雨多风,一般在4月初开始解冻。
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境内有吉兴河,流经乡界10千米,通过六米境等排灌浇水稻近万亩,形成吉兴南灌区;北有倭肯河,流经乡界1千米,通过一号干渠和二号干渠浇灌水稀二万亩,形成吉兴北灌区。
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境内已探明矿藏资源主要是团山村的沸石和膨润土,沸石储量约在200万吨,膨润土储量约在50万吨。
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区域性地区小气候变化显著,干旱、大风、洪涝、冰雹、虫害时有发生;其中1987年受灾最重,水灾、干旱、冰雹、大风、虫灾等灾害使农民损失惨重。
2011年末,吉兴朝鲜族满族乡辖区总人口1.61万人;总人口中,男性8430人,占52.4%;女性7666人,占47.6%。总人口中,满族、朝鲜族4613人,占28.7%。2011年,人口出生率6.5‰,人口死亡率4.7‰,人口自然增长率1.8‰。
2017年,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常住人口有14280人。
2018年,吉兴朝鲜族满族乡户籍人口有14958人。
2018年,吉兴朝鲜族满族乡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个。
吉兴朝鲜族满族乡耕地面积11.9万亩,人均7.4亩;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大豆为主;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万寿菊等;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
2011年,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农业总产值1.8亿元,比上年增长6%;生产粮食60493吨,人均3721千克;生猪饲养量1万头,年末存栏0.6万头;羊饲养量0.6万只,年末存栏0.4万只;牛饲养量0.4万头,年末存栏0.3万头;家禽饲养量16.9万羽;生产肉类277吨;大型农业机械133台(辆);农民人均纯收入7747元。
截至2011年末,吉兴朝鲜族满族乡累计造林5790亩,林木覆盖率4.8%。
2011年末,吉兴朝鲜族满族乡财政总收入769万元,比上年增长5.6%;年末,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2881万元。
2011年末,吉兴朝鲜族满族乡有综合文化站1个,面积315平方米;农家书屋14个,藏书1.2万余册。
2011年末,吉兴朝鲜族满族乡有中心小学1所、村级教学点1个、中学1所,在校生887人,专任教师90人。
2011年末,吉兴朝鲜族满族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个,专业卫生人员61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末,吉兴朝鲜族满族乡有乡广播站1个,数字电视用户1730户,入户率64%。
2011年,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39户,人数1752人,支出168.2万元,比上年增长8%,月人均80元,比上年增长6%;供养农村五保165人,支出29.7万元,比上年增长9%。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2人。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51万人,参保率94%。
2011年末,吉兴朝鲜族满族乡有邮局1个,投递线路单程总长度30千米,乡村通邮率100%;全年投递中国国内函件4万件。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14个;固定电话用户1175门;移动电话用户0.9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80%。宽带接入用户523户。
2011年,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境内有通乡公路2条,其中双倭路吉兴段长11千米,合庆至大四站路全长3千米;客运线路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