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坑村

更新时间:2023-03-25 09:43

清朝,属新安县。1914年,属宝安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属宝安县观澜乡;1958年,属红色公社;1959年,属观澜公社;1979年,属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公社;1981年,属深圳市室县观澜公社;1983年,属宝安县观澜区新田乡;1986年,属观澜镇;1993年,属深圳市宝安区观镇;2004年,属观澜街道新田社区;2011年,属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新田社区;2015年,属龙华新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

世居村民为汉族,客家民系,使用客家方言。

2015年末,户籍人口204人,其中男性98人,女性106人;80岁以上5人,最年长者86岁(男);实际在村人口204人。非户籍外来人口约5000人。祖籍该村的香港同胞约30人。祖籍该村的华人华侨约20人,主要分布在马来西亚、挪威等国。

传统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种植花生、水稻、甘蔗、番薯等,以养殖鸡、鸭、猪、牛等为辅。改革开放后,村里开始招商引资,建造厂房,出租给外资企业,收取厂房租金与管理费。现村集体经营以厂房出租为主。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商业经营、工资性收入、集体经济分红、房屋出租等。特色传统节庆食品有油角、米饼、糍粑、客家茶果等。村内有树龄223年的古樟树,2013年9月被认定为古树加以保护。

省道S359线观平路、环观南路、新樟路经过该村。20世纪60年代末通电,80年代通电话,

1985年通自来水,90年代实现全村村道水泥硬底化。21世纪初通互联网。

传统民居为客家民居,现存约20座,基本完好,部分建于清末民初,部分建于20世纪50—70年代。

现存陈氏宗祠,始建于清朝,于2008年重建。祠堂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其内部建筑结构为三进两堂,始建时屋檐上的精美画、木雕在重建时保留下来,仍作宗祠使用。存有调楼1座,始建于清朝。吉坑老村村口还存有和睦门,该门楼始建于清朝,朝向东南,砖石结构,前后出檐。

该村有“添丁增口”“送七朝”特色民俗。家中新添了小孩后,产妇和新生婴儿都不能出门,即便是六月天。待孩子满月那天,小孩要穿红衣服,要摆“出月酒”,请村里的亲戚朋友吃饭,吃红鸡蛋,吃用糯米酒与猪脚制作的食物——糯米酒酿猪脚。随后,要带着红鸡蛋到祠堂去祭拜祖先,祈求保佑小孩平平安安。而小孩的名字要待其结婚后才能入族谱。这个习俗流传至今。

结婚时,男方到女方家接新娘后,女方家的送亲妇女要陪送新娘到男方家。“七朝”代表着新娘与送亲妇女间的姐妹情谊。送亲妇女负责抬箩筐。到了男方家喝喜酒时,无论送亲妇女人多儿少,都坐三围台(指三桌)。1962年后,便不再规定只能由妇女送亲,男性女性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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