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19:06
吉安市无线电管理局是江西省信息产业厅的正县级派出机构,其前身为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八六年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由军队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我市于一九八六年正式成立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
一九九六年底,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整体上划为江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更名为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处,接受省委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
2000年8月,原江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入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市无线电管理处调整为江西省信息产业厅的派出机构,下设吉安市无线电监测站。
2002年5月,升格为正县级管理机构。
2005年5月更名为吉安市无线电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拟定辖区内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3、协调处理辖区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4、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审查、批准辖区内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指配无线电频率,核发电台执照;
5、负责辖区内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及工、科、医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的检测工作;
6、负责辖区内无线电行政执法和无线电干扰受理及查处工作;
7、负责辖区内无线电管理规费征收工作。
负责政令传达贯彻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将实施情况向局领导反馈;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文秘材料;负责政治教育、党务、人事、行政、财务、宣传、办公自动化、后勤保障、工青妇、计生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协调、落实及会务工作。
负责全市各类无线电台(站)的台址审查工作;负责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负责核发无线电台执照;负责查处全市范围内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和非法生产、设置、使用无线电设备的行为;负责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的电台操作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负责受理有关无线电业务的投诉,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排除各类无线电干扰;负责协调处理全市范围内无线电管理业务。
调研员 姜超
职务:调研员
分工:纪检监察、机关党务、综合治理、机关效能、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安全等。
简历:195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本科;1970年12月至1976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师无线电连服役,无线电报务员; 1976年3月至1988年9月在吉安地区邮电局长途电信科电报组工作。1988年3月至9月,市邮电局局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作。1988年9月调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副处长、副局长、调研员。
局长 贺国庆
职务:局长
分工:主持市无线电管理局全面工作,兼管局财务、劳动人事、对外协调等工作。
简历: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入党,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前线广播电台值班员、技术员、工程师、发射机房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1987年11月转业,历任吉安行署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3年任中国无线电管理协会会员;1996年兼任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1998年1月任江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2000年兼任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办副主任和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委员;2000年6月成立江西省信息产业厅,2002年9月任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吉安市无线电管理处处长。2005年9月任吉安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副局长 刘德楠
职务:副局长
分工:分管市无线电管理局业务(台站审批、频率指配、规费征收、干扰申诉处理)、行政服务中心、应对突发事件。
简历:197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9年考入部队院校并入伍,1988年底转业至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无线电监测站工作。历任工程师、市无线电监测站站长、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