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2 10:06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是依据《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电视相关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省广播电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为正厅级。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行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全省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省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省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制定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一)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二)指导、实施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文字综合、新闻发布、保密、信访、机关安全保卫、建议提案办理和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研究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重大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广播电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三)宣传处。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省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四)电视剧处。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五)传媒机构管理处。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六)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实施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七)媒体融合发展处。拟订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科技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九)安全传输保障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传输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全省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和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及广播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十)规划财务处。研究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一)公共服务处。指导、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边疆和少数民族等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制作等重大工程。
(十二)对外节目管理处。组织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对外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承担国际文化协定中我省有关项目的执行工作。
(十三)人事处(老干部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吉林省广播电视研究所
吉林省网络节目管理中心(吉林省卫星有线电视收视服务中心)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六五二台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六六一台
吉林省国学研究中心
吉林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三三一台
吉林省音像资料馆
吉林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台
吉林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
2024年9月,入选2023年度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优秀组织机构类。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2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