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7 15:20
1962年,设吉迈乡。
1969年,改设吉迈公社。
1984年,复设吉迈乡。
2001年,撤销吉迈乡,设立吉迈镇。
2011年末,吉迈镇下辖1个社区和3个行政村;下设12个合作社,1个扶贫联社。
截至2019年10月,吉迈镇下辖3个社区和3个行政村:丹玛社区、达沃社区、岭格社区,普忙村、垮热村、龙才村。
吉迈镇地处达日县东部,县政府驻地。行政区域面积926.8平方千米。
吉迈镇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主要以高山为主,海拔3970米。
吉迈镇属大陆性高原气候,无明显四季之分,其特点是冷季风大雪多,气候寒冷,持续时间7—8个月;暖季气候湿润,持续时间4—5个月。年平均气温-1.3℃,最高气温绝对值24℃,最低气温-38℃,昼夜温差2℃—10℃,无绝对无霜期,年平均降雨量569毫米,年蒸发量1119.07毫米,蒸发量远远大于降雨量,期间多伴有雷雨和冰雹。吉迈镇草场为高原草甸型,牧草生长期短,植被稀疏,产草量低,草场退化较严重。
2011年末,吉迈镇辖区总人口8144人。
截至2018年末,吉迈镇户籍人口有3029人。
吉迈镇有草场面积126.5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75.5万亩。畜牧业以饲养牲畜为主。2011年,牲畜年末存栏16500头(匹);牲畜出栏3579头(只),其中出售2869头,出栏率和商品率分别为21.7%和17.4%;畜牧业总产值545.7万元。2011年,吉迈镇有兽医站1所,职工3名;牧民人均纯收入1757元。
2011年末,吉迈镇有小学1所,在校生434人,教学班11个。
2011年末,吉迈镇有卫生院1个,职工4人。村级医生3人。2011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牧民2404人(包括民政部门救助最低生活保障28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末,吉迈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牧民109户,人数318人;供养五保老人51人。
吉迈镇境内有S101公路穿过。
吉迈系藏语,吉曲河下游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