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8 10:32
心理学家把特定群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称为“同伴影响”(Peer influence)。在儿童进入青春期后,朋友和同伴开始变得尤为重要,人们处于同伴群体中,会不断地将自己与他人进行比较。
人是群居动物,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自己的同类或同伴的影响。当人们发现某一行为成为了其同伴中的流行行为,他们往往也会跟着做。心理学家把这种特定群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称为“同伴影响”(Peer influence)。
当人们不断地将自己与他人进行比较,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适当,这时就产生了社会影响(Social influence)。在儿童进入青春期,努力建立独立于父母的自我身份时,也会出现类似的影响模式。在这个身份形成的过程中,同伴群体、同辈中的榜样等就为孩子提供了重要的社会参照,对他们产生影响、提供经验。同时,青少年群体中共同发生着生理上的变化、个人期望和社会需求的转变,因此他们特别容易受到同伴的影响。
许多不同的个人和群体都可能对青少年的行为和态度产生强大的影响,例如朋友、恋人、兄弟姐妹等。除了这些可以直接产生影响的二元关系,在更大的同伴关系网络中,也有着更加复杂的同伴选择和影响过程。身处不同的同伴环境中,青少年可能受到各种不同的同伴影响,这些影响也有可能互相冲突。例如一个青少年很有可能会从好朋友、恋人、同龄人中的榜样、和自己敌对的人、不同的小团体成员那里收到各不相同但都具有影响力的信息。
关于同伴影响的理论解释主要有差异联结理论、社会学习理论、平衡理论和社会认知理论:
(1)差异联结理论:差异联结理论认为,青少年产生偏差行为是源于模仿他人,特别是模仿朋友。
(2)社会学习理论:社会学习理论在差异联结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认为青少年产生偏差行为不仅仅是由于模仿他人,还要考虑青少年观察到其同伴实施偏差行为后的反馈。如果其同伴实施偏差行为后得到了正向反馈,那么青少年才会习得偏差行为。
(3)平衡理论:平衡理论认为青少年会倾向于使自己和群体之间的差异最小化,也就是说,青少年会根据群体偏差的平均水平来增减自己的偏差行为。
(4)社会认知理论:社会认知理论进一步阐释了同伴影响的发生机制,认为同伴群体通过群体规则和群体压力等因素来影响青少年的态度、信念、思维等,进而导致青少年产生偏差行为。
青少年发展
在青春期,同伴影响非常重要,这是青少年学习如何在其社会文化环境中表现出适当举止的一种方式。相关研究也已证明,亲社会行为等一些积极行为的发展与同伴影响有关,例如朋友的亲社会行为越多,个体也可能越追求亲社会目标;朋友喜欢上学,积极完成作业,个体对于学习也可能更加投入。同伴的积极行为在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也有助于影响个体塑造正面的信念和价值观。学校组织学习互助小组,父母希望子女和“好孩子”交友,积极的同伴影响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企业管理
管理者可以利用同伴影响的存在,使用“劝导技巧”强有力地改变人们的行为。曾有一家酒店希望客户重复使用毛巾,最开始,酒店在告示牌上要求顾客这样做,并给出三个理由:顾客应该保护生态环境;为了下一代而节能;要求顾客配合酒店节约开支。然而,告示牌的作用非常有限,毛巾的浪费仍然不小。后来,实验者在不同的房间放置了三个不同的告示牌,上面分别写到“为了保护环境,请重复使用毛巾”、“请重复使用毛巾,与我们一起保护环境”、“请跟其他顾客一起,重复使用毛巾,保护环境”。第三种告示牌就是采用了同伴影响力的策略。最后,结果表明,在放置了第三种告示牌的房间,重复使用毛巾的比率提升了34%。这说明在企业管理中,同伴影响可以成为一个促进变化的有力杠杆。
市场营销
当消费者对于一个新品牌或新产品、新服务的认识比较少时,更容易受到同伴的影响。购物手推车的发明和使用就说明了这一现象。最初,手推车的发明者把手推车放在商店的显眼位置,并设置标识牌提示人们注意,但没有收获很好的效果。后来,他改变策略,专门招募了一些顾客推着购物手推车在超市走来走去,结果,其他顾客纷纷效仿,这一发明也很快席卷了美国。如今被称为“蜂鸣营销”(Buzz marketing)的营销策略也是基于同伴影响建立起来的。
青少年发展
儿童和年轻人很容易受到来自同伴、媒体等渠道的有害信息的影响。同伴影响也被普遍认为是导致青少年产生良好或不良行为、态度、价值观的一个重要原因。负面的同伴影响容易导致或增加反社会行为、越轨行为和危害自身健康的行为的发生,例如酗酒、吸烟、无保护性行为、违法犯罪等。这些行为对个体的身心健康和公众福祉具有消极影响,因此也得到了社会和学界更多的关注。近年来,随着研究的开展,人们发现同伴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广,例如自伤行为、抑郁症状、青春期女孩之间可能会传播的对饮食问题和身体形象的担忧等。
父母应该从孩子小时候起,与之建立安全型的依恋关系,否则孩子很有可能把自己的情感需求、情感认同寄托到其他人身上。如果孩子的正常情感需要无法通过家庭获得,内心孤独,一旦遇到可以理解他/她的同龄人,可能就会在交往中失去原则。父母要注重孩子价值观的培养,让他们从小学会分辨好坏善恶,提高择友和判断是非的能力,避免由于同伴影响变成“坏小孩”。
企业管理
“同伴影响”对管理者而言可以是一个作用显著而成本很低的劝导资源,如果正确使用这种资源,就能在管理过程中以很小的代价收获较大的成效。但如果没有足够重视这种影响的存在,也很有可能造成意料之外的损失。美国亚利桑那州国家森林公园的硅化木一度失盗率月月攀升,管理人员就在公园的显眼位置放置了标识牌,上面写着:每年大约有14吨硅化木被盗,你们的财产每天都在遭受巨大损失。管理人员的本意是希望通过显示令人生畏的数字来使人们警醒,阻止潜在罪犯,没想到却适得其反——有些人潜意识会认为很多人都在盗取硅化木,那么大家最好也应该拿走这些属于自己的东西。
进入青春期发育阶段后,青少年的体形、外貌及生理功能都会发生急剧的变化。身体发展的需要拉近了同辈之间的距离,在物以类聚的群聚效应下形成同辈团体,给个体提供相似性的安全感。从马斯洛(Maslow)的需求层次理论来看,青少年在青春期对爱与归属感、尊重等高级需要的追求较为强烈。青少年渴望被爱和爱人,希望隶属于某个团体从而享有归属感,期待被同辈尊重而更有自尊。同伴团体则能满足青少年上述心理需求,助其培养健康的人格。
同伴群体是由一群年龄相近的人所组成的团体,出现在人生的各个阶段中。同伴群体对青少年的影响最为突出。早期的青少年友谊延续了他们童年期的特征,即主要选择与之相似的同伴建立友谊,比如选择有相同兴趣爱好的伙伴等。这种相似性有利于青少年自尊的维持。然而青春期早期的友谊很不稳定,易受不稳定的自我意识和情绪的影响。青春期的青少年需要发展自我与独立意识,所以会被动或主动地承受来自同伴的影响和压力。同伴可促使青少年去主动探索个人兴趣和思想意识等。在与同伴相处过程中,青少年会获得一种归属感,从而不再像小时候一样依赖父母,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独立性。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人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群居动物,在社会生活的过程中会自然地形成一个个群体。这也是我们常说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往往会选择与自己相似的人作为朋友。青少年不仅在性别、种族、社会经济地位等人口学特征方面会出现相似性吸引,而且在人格特质和态度等多个领域也会出现相似性吸引。
如果自己和同伴在态度或行为上出现了不一致,他们就会去寻找新的同伴,或是通过改变自己的行为来保持自己和同伴的一致性。尤其是当青少年的同伴群体一旦形成,群体的排他性就会自然而然产生,群体成员会共同排斥与群体本身不相容的特性,从而维持群体的特殊性和统一性。
2014年,一项关于青少年偏差行为的研究发现,同伴选择和同伴影响过程并非对立存在,而是共存共生的关系。在友谊形成阶段,青少年会根据偏差行为选择与自己相似的同伴建立友谊;在友谊稳定阶段,青少年会受越轨同伴的影响而产生偏差行为。
此外,根据社会心理学家埃里克森(Erikson)的社会心理发展理论,建立自我认同是青少年阶段的重要发展任务。青少年在这个时期通过不断地自我探索、角色认定,确定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产生自我价值感、做决定的能力及自尊,从而达到自我认同。而此阶段青少年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是同伴团体,所以同伴团体对青少年的自我认同发展有重要影响。
青春期的转变具有以下标志:(1)同伴互动频率增加;(2)人际关系行为越来越复杂,出现新的社会角色和经历;(3)发展稳定的自我认同感的动机增加;(4)依靠同伴的反馈以及感知到的自己所处的同伴地位作为自我认同和评价的来源。简而言之,同龄人的相处情境在青春期尤为突出,在同龄人中获得成功变得至关重要。
在这一基础上,有两个理论有助于解释同伴影响的机制。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个人通过联结、强化和观察学习来习得新的行为。例如一名青少年观察到一名受欢迎的同龄人喝酒,那么他就会被激励去模仿这一行为,如果通过采取这样的行为得到了外部的正向强化,就会进一步巩固这一过程。而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关于自我认同的理论表明,青少年将同伴作为自己社会和情感支持的主要来源,同时将同伴的反馈和接纳作为自我概念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模仿理想化的他人的行为、遵守在自身认同的群体中感知到的规范,有助于青少年发展出良好的自我认同感。
高社交地位同伴的行为
社会影响理论(Socialimpact theory)指出,影响源对目标受体的影响是影响源的影响力(影响源的社交地位越高,对目标受体的影响力越大)、直接性(影响源与目标受体在时间或空间上的亲近性)、及影响源数量的乘积函数。由此,具有更高社交地位的个体所产生的同伴影响通常会更大。
许多与同伴影响特别相关的行为,如攻击行为和存在健康风险的行为,与高社交地位,尤其是受欢迎程度有关。如果青少年认为某种行为得到具有较高地位的同龄人的认可,那么他们更有可能参与这些行为。如果这些行为被同伴地位较低的同龄人认可,他们则可能会采取相反的态度,不积极参与或者排斥这些行为。
受青少年重视的群体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青少年行为的有力调节因素。并不是所有的青少年都额外关注高社交地位的同伴行为,某些青少年可能会特别受到在同伴网络中处于次要地位的同龄人行为的影响。例如,受到过同伴排斥和有过攻击行为的青少年可能与同样具有偏差行为的同龄人建立联系,他们拒绝整个同伴群体的行为规范,只采用自己熟悉和有利于自身的规范。
社会规范主要建立在青少年对彼此的价值观和行为的理解上。从干预的角度来看,纠正错误的行为规范可能可以改变负面的同伴影响,但这一策略能否成功实施,取决于青少年是否认同该群体内遵守“正确”规范的同龄人。
同伴间的强化行为
“越轨行为训练”(Deviancytraining)是一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两个同龄人在一起谈论某一个和反社会行为有关的话题时,可能会通过聊天中的积极互动、互相表示认同等反复对某一消极观点进行强化。这种“越轨行为训练”很可能发生在青春期的友谊中,并产生持续性的影响,导致成年后的犯罪、滥用药物、暴力等情况的增加。
有助于形成良好自我认同的行为
同伴间的一致性有助于青少年培养积极的自我概念。青少年首先确定自己所欣赏的同龄人群体的规范,并确定哪些行为将被这些同龄人认可。这种评估首先增加了青少年参与这些行为的意愿,通过与受欢迎的同伴的价值观保持一致,青少年自身也会发展出更高水平的自我意识。另一种可能性是青少年通过参与和多数人价值观相反的行为,认为自己发扬出了自我个性,这也是一种自我认同。
首先,同伴影响的效果与目标青少年(即受影响的青少年)自身的特征有关,其中包括人口统计学因素,如年龄、性别,以及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素质特征等。例如,对同伴影响的抵抗能力可能随着年龄增大而增强;父母的干预和管教可能会降低女孩受到某些不良同伴影响的可能,但对男孩的影响可能相反;具有社交焦虑的个体顺应同伴影响的可能性更高。
其次,影响源(产生影响的个体)的特征也可能会起到一定影响。影响源包括个体和群体。例如高社交地位的同龄人比低社交地位的同龄人更有可能在越轨行为/健康风险行为和抑郁症状等方面发挥同伴影响。在同伴网络中,占据核心地位的群体可能具有更强的影响力。
第三,被影响者与影响者之间的关系类型或特征。亲密的朋友关系可能在某些行为上的同伴影响力更强,如药物滥用。如果青少年希望与一个陌生的同伴建立联系,那么他们也可能在建立和维持关系的过程中更倾向于顺应该同伴的行为。
最后,行为类型,例如越轨行为、中立行为或亲社会行为,也可能与对同伴影响的易感性有关,这些因素还可能产生交互影响。研究表明,反社会行为和不健康的行为最容易受到同伴影响,例如吸烟、酗酒;正向行为中的同伴影响则相对较弱,比如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内在学习动机易受同学影响,但他们预期的学习成就或对学习重要性的看法不易受同学影响。
对同伴影响的研究已经开始纳入相关的生物学因素。如使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等方法已能够识别与对同伴影响的敏感性有关的神经特征,从而进一步了解与同伴影响有关的生物学因素。功能性磁共振成像研究发现,在抗同伴影响力测试中,得分相对较高的人与得分较低的人相比,表现出了不同的神经活动模式,这表明人们对同伴影响的抵抗能力与大脑的特定特征有关。综上,基因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共同干预了同伴影响的过程。
有效利用积极的同伴影响和避免消极的同伴影响,需要家庭、学校、相关行政部门和服务机构等共同努力,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工作。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此有诸多相关的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和品德教育等角度进行阐述,《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2019)则从心理健康的实操角度进行阐述。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旨在保障未成年人能够获得适当的教育和保护。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第九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诊断治疗等工作。
第九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第四十五条
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十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五十三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社会文化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受教育者身心健康的社会文化教育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一条
心理健康宣教行动。各类媒体要对儿童青少年及家长、学校教师等加强心理健康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身心同健康”意识,掌握应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有条件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家长和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倡导儿童青少年保持健康心理状态、科学运动、充足睡眠、合理膳食等,减少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诱因。
第二条
心理健康环境营造行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倡导实施“心理滋养1000天”行动,共同营造心理健康从娃娃抓起的社会环境,重点关注孕产妇、2岁以内婴幼儿及家长心理健康状况,开展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学校、村(居)委会、妇联、关工委、共青团等机构和组织要密切关注儿童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完善教师或家长暴力行为、学生欺凌行为、儿童青少年受虐待问题的举报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或可疑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注重保护儿童青少年隐私。
第三条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实施倾听一刻钟、运动一小时“两个一”行动,即促进学生每天与同学、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引导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运动。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查,督促学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以积极导向将结果反馈学生家长。
第四条
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学校要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留守、流动、单亲、残疾、遭遇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子女,开展家庭关爱教育、辅助成长。对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和批评教育。对疑似有心理行为问题或精神障碍的学生,教育部门要指导家长陪同学生到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对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教育部门应当协助家庭和相关部门做好心理服务,建立健全病情稳定患者复学机制。普通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招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精神障碍儿童入学。
第五条
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和地方各级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结合家长会等活动,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精神科医师培养培训力度,探索开展儿童青少年精神病学专科医师培训。已建有热线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12320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要对工作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保障提供专业化服务,并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热线号码,鼓励其有需要时拨打求助。
第六条
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行动。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心理服务平台(如心理辅导室等),或通过培训校医、引入心理学专业教师、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并加大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配置力度。高等学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并切实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条件的学校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同伴教育,增强同伴支持。
同伴影响是青少年人际关系中的常见现象。在教育中,有关同伴影响的内容通常涉及学生的安全保障、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方面。我国各部委发布的相关教育类文件中,《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8)从身心健康保障的角度强调了安全教育与健康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2)、《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修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2012),分别从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与人格培养的角度强调了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有效应对同伴影响也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小学1~3年级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小学4~6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初中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高中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水平一(小学1~2年级)
心理健康
水平三(小学5~6年级)
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
心理健康
水平四(初中阶段)
疾病预防
心理健康
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
水平五(高中阶段)
心理健康
小学低年级
小学中年级
小学高年级
初中年级
高中年级
小学生
自我认识教育
人际交往教育
社会适应教育
中学生
人际交往教育
社会适应教育
健全人格教育
大学生
情绪管理教育
人际交往教育
水平一(1~2年级)
模块四: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
水平二(3~4年级)
模块四: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
水平三(5~6年级)
模块四: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
水平四(7~9年级)
模块四: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
1989年联合国发布的《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保护了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尊重和保障了儿童发展的权利和自由,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九条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儿童在受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任何负责照管儿童的人的照料时,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
第二十七条
缔约国确认每个儿童均有权享有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
第二十九条
缔约国一致认为教育儿童的目的应是:最充分地发展儿童的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培养对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联合国宪章》所载各项原则的尊重;培养对儿童的父母、儿童自身的文化认同、语言和价值观、儿童所居住国家的民族价值观、其原籍国以及不同于其本国的文明的尊重;培养儿童本着各国人民、族裔、民族和宗教群体以及原为土著居民的人之间谅解、和平、宽容、男女平等和友好的精神,在自由社会里过有责任感的生活。
第三十二条
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受到保护,以免受经济剥削和从事任何可能妨碍或影响儿童教育或有害儿童健康或身体、心理、精神、道德或社会发展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儿童不致非法使用有关国际条约中界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并防止利用儿童从事非法生产和贩运此类药物。
正确处理与同伴之间的关系,与同伴形成良好的互动,对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尤为重要。有效应对同伴影响,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中,与“同伴影响”相关的学习目标主要出现在核心概念5“健康与福祉技能”下的第1个主题“社会规范和同伴对性行为的影响”,内容贯穿5~8岁、9~12岁、12~15岁、15~18岁及以上四个年龄段,具体学习目标如下:
核心概念5:健康与福祉技能
主题1:社会规范和同伴对性行为的影响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同伴影响以各种形式存在,并产生或好或坏的结果
学习者将能够: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同伴可以影响与青春期和性行为有关的决策和行为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在青春期和性方面,有应对消极同伴压力的措施,也有接受和促进积极同伴影响的方法
学习者将能够: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社会和性别规范以及同伴会影响性决策和性行为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同伴能够影响性决策和性行为
学习者将能够:
要点:有一些策略能够应对同伴对性决策和性行为的负面影响
学习者将能够: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对性行为做出理性决策是可能的
学习者将能够:
幼儿园性教育中有关内容
根据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给出的学习目标,幼儿阶段关于同伴关系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处理自己与他人的情绪并理解自己的权利上。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主编的《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全9册)中,《彩虹心情》《欢乐的六一》两册中都涉及同伴关系相关的教育内容。
《彩虹心情》一册主要帮助幼儿初步认识情感和情绪,使他们在同伴关系中能够感知并应对紧张、失望、嫉妒这几种情绪带给自己的感觉。同时幼儿也将学会理解和接纳他人对于自己的爱的表达,并对同伴传达给自己的关爱表示感谢。
《欢乐的六一》一册主要帮助幼儿理解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喜好的权利,能够表达接受、拒绝、需求和渴望。同时幼儿还会发展交流的技能,并懂得在交流中尊重他人的权利。
小学性教育中有关教学内容
小学的性教育不单纯局限于同伴关系带来的情感和情绪,而是逐渐开始从儿童生活的学校(但不限于学校)角度辐射出如何与同伴相处,如何尊重自己和他人,以消除人际关系中的不平等、歧视和欺凌,以及如何面对同伴影响并作出负责任的决定。以刘文利主编的读本为例,几乎每个年级的“家庭与朋友”和“生活与技能”单元中都有相关的内容。
一年级“家庭与朋友”单元“珍视朋友”主题中,通过“我们需要朋友”“我们多交朋友”“我们和朋友友好相处”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有朋友会很快乐;能够理解朋友多真幸福;能够做到朋友间相互欣赏、尊重、分享、关心、帮助和谅解。
二年级“友谊是常青藤”主题中,通过“朋友需要信任”“朋友需要真诚”“朋友需要温暖”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信任让友谊更牢固;能够理解真诚让友谊更纯洁;能够懂得温暖让友谊更美好。
四年级“认识人际关系”主题中,通过“健康的人际关系”“不健康的人际关系”“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健康的人际关系有助于我们形成积极向上的个性品质;能够理解紧张、对立、贬低、冲突、欺凌、暴力都是不健康人际关系的表现;能够懂得健康的人际关系是我们快乐成长的沃土。其中还着重强调如果遇到不健康的人际关系,同学不应参与其中,也不能做旁观者,要极力阻止,并告知老师或学校。如果被伤害,一定要坚决表达不满并积极寻求必要的帮助。
五年级“建立并增进健康的友谊”主题中,通过“友谊满足人的情感需要”“发现共同点建立友谊”“残障不是建立友谊的障碍”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朋友在人的生命中非常重要;能够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共同点越多,越容易成为朋友;能够懂得年龄、性别、地域、文化、是否残障,都不能成为建立友谊的障碍。
在“生活与技能”单元中,“规范和同伴对性行为的影响”这一主题下第一阶段的学习目标是“能够给‘同伴压力’下定义”,下面的两个要点是“同伴影响以多种不同形式存在”“同伴会对一个人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第二阶段的学习目标是“能够描述一些社会规范以及它们对行为的影响”,下面的两个要点是“社会规范会影响价值观和行为,其中包括性价值观和性行为”“坚定而自信的行为和其他手段可以抵御负面的社会规范和同伴压力的影响”等。
二年级“正确对待同伴影响”主题中,通过“我们是同伴”“面对同伴的积极影响”“面对同伴的消极影响”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什么是同伴;懂得同伴之间可以相互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可以产生消极的影响;掌握处理同伴间消极影响的办法,如坚持己见、抵制诱惑、避开危险等。
三年级“认识自我与他人”主题中,通过“每个人都有优点”“每个人都有不足”“培养良好性格”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发现自己的优点,更加自信;找到自己的不足,更快进步;培养诚实、尊重、负责、友善等良好的品格。
六年级“了解社会规范”主题中,通过“社会规范特点”“社会规范类型”“社会规范作用”“抵御负面社会规范”四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社会规范是衡量个人社会行为的标准、具有明显的制约性、随历史发展而变化;懂得社会规范有不同类型,包括生活规范、学习规范、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等;理解社会规范会影响个体的价值观、行为、性价值观和性行为;分辨负面的社会规范。
儿童在小学阶段自主独立的意识发展不完善,因此受到周围的人的影响很大,有时怀疑自己多于怀疑他人,需要培养他们发现自己、肯定自己的能力和坚定自信的品质。“生活与技能单元”鼓励儿童坚定自己合理的性价值观和行为,同时清楚社会文化对于价值观的影响,致力于让他们定位自我,了解社会,采取理性的性决策和性行为。“家庭与朋友单元”则为学生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奠定早期的认知基础,训练相关技能,树立平等、尊重、包容、多元的价值观,并为学生未来的幸福人生奠基。小学阶段是确立人生价值观并建立同伴关系的重要阶段,而全面性教育在其中扮演了极其关键的作用。
初中性教育中有关教学内容
初中阶段的性教育则是在小学的基础上进一步理解“同伴会影响性决策和性行为”的要点。在了解同伴影响的基础上,初中生要能够有策略应对同伴对性决策和性行为的负面影响,并在遇到欺凌或被迫做出不情愿的性决策时能够坚定自信。同时,在初中阶段同伴影响也经常会和“正确的身体意象”、“媒介中的虚假形象”等话题共同被提及。
常见疑问1:父母应鼓励孩子交什么类型的朋友?
(一)孩子需要有共同点的朋友
每个孩子都有属于自己的特点,包括性格、行为和兴趣等方面。虽然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孩子,但是却总有在某些特点上相同或相似的孩子。他们大都年龄相仿,可能是邻居家的小朋友,也可能是学校的同学。父母应该鼓励孩子主动与周围的同伴交往,积极发掘与同伴之间的共同点,比如,找到那些性格相似或兴趣爱好相近的小伙伴成为好朋友,一起学习和玩耍,共同成长。
在和这样的朋友相处过程中,孩子能够找到自己与朋友之间的契合点,因而不会感到孤独。这是父母之外的重要支持,也是安全感的重要来源之一。试想如果孩子的周围总是跟他想法、性格差异很大的朋友,孩子难免会觉得没有归属感,甚至变得沉默,语言和行为发展上也受到制约。如果因为孩子较为腼腆,接触的小伙伴比较少。父母应该更多地领着孩子走出家门,到人群中去,在交流时赋予孩子话语权,并鼓励他们和小朋友们相处。当然,共同点除了性格特点和兴趣爱好,也可以是地域上的,比如生活在一个社区环境下,都可以成为朋友。
此外,父母需要做好教育引导,让孩子在有共同优点的朋友身上看见自己的长处,在有共同不足的朋友身上明白自己的不足。比如,父母可以多夸奖孩子和朋友的共同长处,让孩子明白朋友身上的闪光点,也学会在欣赏别人的过程中肯定自己。又如孩子指出朋友的不足,却没有察觉自己也存在相同的不足。这时父母切勿跟着孩子一味指责他(她)朋友的错误,也不要过分指责孩子对于朋友的批评。而应该耐心地和孩子交流,让他明白自己也可能犯相同的错误。如果这些错误是可以避免却没有避免的,就应该想办法去改变。帮朋友出出好主意,也为自己想想好点子。总之,孩子需要有共同点的朋友。一方面他们可以获得宝贵的心灵支持,一方面他们在与这些朋友的相处中易于实现对自己的认知和提升——当然,这些都离不开父母的适时引导和教育。
(二)孩子需要互补的朋友
孩子需要互补的朋友,因为孩子需要在和朋友交往的过程中有所习得。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习得”最重要的意义并不在于孩子一定需要去照搬别人的行为方式、需要被同化成具备某种特定优点的人,也不意味着孩子一定要刻意避免某一类错误、避免成为某一类人——这些既不是父母的权利,也不是孩子的义务,毕竟每个孩子都太独特了,而且孩子有做出自己选择的权利;而是要帮助孩子打开了解世界的窗口,让他们了解多元的人、和他们身上多元的特点。孩子在与互补朋友的相处过程中,可以了解性格的多样、行为方式的多样、优缺点的多样(甚至可以相互转换),从而视野变得开阔、心灵变得丰富而包容。
首先,父母要培养孩子对新奇事物的好奇心。每个人都有对自己相关、相近事物表现出更大兴趣的本能,如果一个孩子从小被父母激起对新奇事物的好奇心,他们就更愿意去结交有互补特点的朋友;其次,父母要言传身教,让孩子在和朋友相处的过程中学会尊重和接纳,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做到体谅别人和悦纳自己;最后,父母可以多和孩子交流这些朋友的趣事,让孩子体味到这种相识、相处带来的快乐和用以分享的美好体验。
(三)鼓励孩子走近残障朋友
很多父母能够意识到鼓励孩子结交学习优秀、活泼开朗的朋友,却往往忽视了让孩子走近残障朋友。事实上,同情心和同理心是一个人社会情感发展的重要部分。孩子需要学会平等的关怀和付出,当孩子用友谊的小太阳照亮残障朋友,他们也照亮了自己的善良,为友谊世界打开了一扇通往心灵深处的大门。父母应该鼓励孩子走近残障朋友,并告诉孩子:“他们(残障朋友)只是在发展的某些方面有障碍,这并不影响你和们成为朋友。他们有各自的长处和能力,也需要有他人的支持和帮助。此外,他们和所有同龄小伙伴一样需要朋友,一样成长,一样有优点和不足,一样有快乐和不快乐的时刻,一样可以成为你的朋友。”如果一个孩子在幼年成长期,身边有残障小朋友,他们有交往、了解、相识、相知的机会,那是这个孩子的福气。我们真诚地希望父母能让自己的孩子交到残障朋友,培养平等、关爱、包容和友善的良好品德。
朋友是重要的选择,父母引导孩子交友的过程,也是引导孩子价值观形成的过程。因此,父母自己要做到敞开心扉,给孩子更为宽泛的朋友的定义范畴,传递给孩子平等、民主、尊重等价值理念,比如告诉孩子不同民族、不同肤色的孩子都有互相学习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朋友。
常见疑问2:父母应该干预孩子的同伴关系吗?
当孩子遇到与朋友相处的烦恼和问题时,父母要及时察觉,帮助孩子作分析,但切忌过多的干预,要指导孩子自己解决。有时候当父母拿不定主意时,可以主动与孩子朋友的父母建立联系,了解孩子与朋友相处的实情,这样协商之后具体问题更容易得到解决。孩子间、父母间的同步交往不仅能够增加父母对孩子生活的卷入度,更能稳固孩子的友情,促进孩子合理交往模式的形成。我们的孩子需要朋友,需要在与朋友交往的过程中学会交往、增长能力。父母在指导孩子交友时,既要做方向性的引导,又要适度,不做过分的干预,让孩子在自主、美好的友谊中茁壮成长。
据《中国新闻周刊》2020年12月30日报道,14岁初二女生小玥进入初中后,因身材问题遭到同学嘲笑而进行节食减肥并陷入催吐,被确诊为进食障碍,现休学在家。小玥因过度节食导致暴食行为,曾最多一天催吐5次,导致其食道受损、脱发、月经失调。她说:“我担心自己的进食状况会被当作异类,如果看到别人吃得比我少,我会很焦虑。”在得到父母的理解支持以及积极地接受治疗后,小玥已经逐渐从暴食催吐的怪圈中走出来。
小玥表示,学校里的风气就是“以瘦为美”。那些原本就比她瘦的女生,也没有停止过减肥的念头。她们不吃晚饭,或者一天只吃一顿,每次吃完饭都要上秤称体重。下课的课间,女孩们还会模仿社交网络上流行的“锁骨放硬币”“反手摸肚脐”等展现身材的视频,并一起效仿网络上没有科学依据的快速减肥法。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科主任、进食障碍诊治中心负责人陈珏表示,进食障碍群体多为青少年及年轻女性,12~35岁居多,平均年龄在18岁左右。对于还处于观念塑造期的中小学生,他们只能通过网络和同伴的影响一步步地改变自己,来迎合大众审美。陈珏认为,在小学、中学以及大学的心理卫生健康课程中,应该加入对于美、减肥、饮食等问题的讨论,“应该从学校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每个人应该有不同的美,而不是千篇一律的瘦就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