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5 14:29
同口镇,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下辖镇,由雄安新区代管,地处安新县西南部20千米,东接刘李庄镇,西邻芦庄乡,南界高阳县,北邻安州镇和端村镇。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2千米,南北最大距离8.5千米,总面积88平方千米,其中陆地占77.5%;水域占2.5%。户籍总人口36175人(2018年)。
同口镇,因镇政府驻同口村得名。
1936年,建同口镇。
1948年,改置区。
1958年,改建同口人民公社。
1984年,恢复镇建制。
1996年,中青乡并入。
同口镇地处白洋淀边,地势低洼。
同口镇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
同口镇有唐河流经北青、磁白、同口等村,境内长9.6千米,在同口村北入白洋淀;孝义河流经郝关、同口等村,境内长5千米,在同口南入白洋淀。有曲堤、同口、郝关、庄子扬水机站。
同口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涝灾、冰雹、风灾、霜冻等。
同口镇境内矿产资源主要为石油,集中分布在同口、郝关村一带。
截至2013年末,同口镇辖区总人口331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500人,城镇化率23.8%。另有流动人口1340人。总人口中,男性16881人,占51%;女性16219人,占49%;14岁以下5296人,占16%;15~64岁18536人,占56%;65岁以上9268人,占28%。全部为汉族。2013年人口出生率17.03‰,人口死亡率6.19‰,人口自然增长率10.8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97.59人。
截至2017年末,同口镇常住总人口35511人。
截至2018年末,同口镇户籍总人口36175人。
2017年,同口镇企业个数共40个,企业从业人数1268人,其中工业企业36个,规模以上2个。
2018年,同口镇有工业企业13个,其中规模以上4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1个。
2013年,同口镇耕地面积47924亩,人均1.45亩,全部为水浇地,以种植小麦、玉米、水稻为主。2013年农业总产值5.08亿元,占全镇生产总值的21%,农民人均纯收入6840元。有大型农业机械32台。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3年同口镇生产粮食2.4万吨,人均536千克,其中小麦1.3万吨,玉米1.1万吨。畜牧业以猪、羊、家禽为主。2013年末同口镇猪存栏2500头,羊存栏2200只,鸡18000只,年畜牧业产值1560万元。
2013年,同口镇工业生产主要以毛毯、服装、纺织、针织、苇席等为主。2013年工副业收入达3.78亿元。
2013年末,同口镇有商业网点200个,从业人数512人,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0万元,比上年增长6%;年集市贸易成交额6120万元,比上年增长5%。
2013年,同口镇有县乡(镇)级公路1条,总长15千米。镇区道路总长50千米;桥梁1座,总长1200米;公共交通有4路、11路公交线路分别通往安新、高阳县城。
2013年末,同口镇有小学7所,在校学生2200人,教职工20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学生190人,专任教师19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3年同口镇教育经费15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50万元。
2013年末,同口镇有10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有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0%。
2013年末,同口镇有镇文化站1处,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8处。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104人。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陈调元庄园。
2013年末,同口镇有镇卫生院1所,村卫生所46个,有医务人员54人。18个村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95%。
2013年末,同口镇有邮政局1处。固定电话普及率90%以上,各村设有收费点。35千伏供电所1个。
2013年末,同口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8户月人均160元;医疗救助47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400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00户,人数1400人,支出200万元,月人均80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