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4 08:47
春秋鲁·左丘明《左传·昭公元年》:“公孙楚执戈逐之,及冲,击之以戈。”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同室操戈”。
春秋时,郑国大夫徐吾犯的妹妹长得貌如天仙,举止文静。郑国的公孙楚和公孙黑两兄弟都去求亲。公孙楚先送去订婚的聘礼,徐吾犯答应了。公孙黑再送去聘礼时,徐吾犯只好婉言谢绝。不料公孙黑竟威胁说:“如果你不答应,我将派人来抢你妹妹。”
徐吾犯对此忧心忡忡,公孙家族在郑国势力强大,怎么敢得罪呢?他将此事告诉了子产,子产说:“公孙兄弟应该以礼相让,怎么急起来了呢?这是郑国政治混乱的表现啊!事已如此,不如让你妹妹自己决定。”
于是,徐吾犯请来了公孙兄弟,然后让妹妹在帘幕内观察。公孙黑穿得鲜艳华丽,一副贵公子的派头,出门时向徐家的人施舍了不少钱财。公孙楚一身戎装,左手握弓,右手拿箭,出门时向上一箭射中天上的飞鸟,向下一箭射死池中的游鱼,然后跳上战车奔驰而去。
徐吾犯的妹妹说:“公孙黑的确英俊,但缺乏大丈夫的气概。男人应该有男人的样子,女人应该有女人的样子,夫妇才能和顺。最后,她嫁给了公孙楚。
公孙黑不服。一天,他全副武装闯进公孙楚家,要杀弟弟,夺他妻子。公孙楚大怒,手握长矛向哥哥刺去,两人就在室内拼斗起来。最后,公孙黑斗败负伤逃跑。
《周易·系辞上》中说“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后来随着人们的广泛使用,逐渐演变为人们常说的一句俗语——“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意思是说,两个或多个亲兄弟或亲如兄弟的人,只要能齐心协力,就能发出很大的力量。兄弟姐妹之间有着血浓于水的密切关系,虽然免不了争吵,但只有团结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创立更大的事业,取得更大的成就。在日常生活当中,应当避免自相残杀以和为贵,以理服人,而不应诉诸武力。武力只会使矛盾双方的积怨更深,而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同室操戈”指自家人动刀动枪,兄弟自相残杀;也泛指内部争斗。主谓式结构,在句中一般作谓语、宾语。
清·曾朴《孽海花》二九回:“现在黄族濒危,外忧内患,岂可同室操戈,自相残杀乎?”
清·江藩《宋学渊源记序》卷上:“为宋学者,不第攻汉儒而已也,仰且同室操戈矣。”
清·孔尚任《桃花扇·第十八出·争位》:“看您挨肩雁序,恰似好同胞,为甚的争坐位失了同心好,斗齿牙变了协恭貌。一个眼睁睁同室操戈盾,一个怒冲冲平地起波涛。”
清·常杰森《雍正剑侠图·第三十六回》:“兄弟,你看得起哥哥,我秋田秋佩雨两肋插刀我也不能让咱们同室操戈,手足阋墙,用自己人的刀子捅自己人的胸口。”
郁达夫《沉沦》六:“同室操戈,事更甚于他姓之相争,自此之后,他恨他的长兄竟同蛇蝎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