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1 12:28
同性恋是指一个人在性爱、心理、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那些与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的人被称为同性恋者。同性恋经历了由“犯罪”到“宽容”的发展历程,具有一定的历史的进步意义。
地区发展
中国
外国媒体曾经报道说:中国是同性恋者的天堂。“这句话半对半错,”中国社科院性学专家李银河说,“说它是对的,那是因为中国在某些方面有点古希腊的味道,性的艺术超过了性的科学。人们会认为,性就是性,性活动对象的性别并不重要。”但是,李银河也指出,同北欧国家相比,那里才是真正的同性恋者的天堂。在那里,同性恋的权利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在中国,“同志们”从未像西方国家那样遭受过大规模的迫害和镇压。西方国民的思想一般都是由宗教信仰所支配,例如,基督教就认为婚姻和家庭就必须由一男一女组成,任何违背上帝的这个意愿的人都要受到惩罚。在中世纪的欧洲,同性恋行为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要被处于绞刑或者烧死。
但是,在中国古代,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平静而又淡漠,对同性恋没有太多的溢美之词,也没有很多的诋毁指责。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古典文学还零星的点缀着同性恋爱情故事和诗歌,就这一点足以使西方基督传教士们大为震惊。
李银河的著作中提到,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同性恋在商周时代(公元前16到11世纪)。中国历史典籍中的《史记》和《汉书》曾经记载几乎所有的西汉(公元前202年到公元8年)帝王都有同性恋人。直到今天,人们依旧津津乐道于“断袖之癖”这个描写同性恋爱情的典故。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于是“断袖而起”。后人于是就用“断袖之癖”来形容同性恋关系。
在文革时期,(1966-1976)同性恋遭遇了历史上最严重的挫折。当时的政府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疾病,并且会让整个社会蒙羞。此后,同性恋行为被认定犯了流氓罪或者扰乱社会秩序,同性恋者不得不转入地下活动。
到1991年,对同性恋犯罪行为的认定被彻底取消。专门面向男同志和女同志的娱乐场所,如酒吧等等,都随之建立。
日本
《菊花与刀》是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最著名的著作,也是世界范围内研究日本文化的着作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本。他用“菊”与“刀”作实物象征来阐述日本文化中“崇美”与“尚武”这两种典型文化类型。其实,“菊花”还有“男性之爱”这样一重指代意义呢。
出于形似的缘故,菊花多用来喻指人体的肛门;这应该是“菊花”在物象方面对“男性之爱”的指代,而感情上最着名也最源远流长的故事,应该是日本《雨月物语》(上田秋成着,一七七六年刊行)中的《菊花之约》(《菊花の契》)一篇。故事讲述军学者赤穴宗右卫门在旅途中病倒,得到丈部左门的帮助,两人因此熟识,并结成义兄弟,即“众兄弟之契”。临别之时,两人约定来年九月九日重阳佳节再会。一年之后,左门如期出现在宗右卫门的面前,只是,已经成为幽灵--左门由于政治陷害而被困,为了履约,只好自尽,以便让自己魂魄能及时赶去赴约。这种感情,正如日本《古今集》里的一首和歌所唱:“此身如朝露,惟惜与君缘。相逢如可换,不辞赴黄泉。”因为这个故事,菊花在日本又称为“契草”。可以说,作为产生“菊花の契”的国度,日本一直不乏“男性之爱”的传统。
在标志异性间的“爱”或“恋爱”的这个词在日本普遍流行以前(明治时代作家北村透谷、坪内逍遥二人于一八九二年译自英文的“love”;闲话一笔:很凑巧,“同性恋”一词(homosexuality)也是在这一年首次出现在英语中),无论是男欢女爱、同性相好、一夜鱼水情(甚至柏拉图之恋),日本统统用一个词来概括:“色”。
异性间的恋爱称为“女色”,男男同性间的爱恋就是“男色”。而且男色比起女色来毫不逊色,既非禁忌,也非败德,甚至在日本江户时代武士社会中男色大有凌驾之势,蔓延到庶民社会中,男色则成为一种雅癖。就舆论倾向来说,江户时期和中国魏晋时代男色明显胜于女色的社会舆论倒是大可比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