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镇

更新时间:2024-07-06 15:17

同江镇,隶属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为市人民政府驻地,地处同江市中部,东与三村镇接壤,南与向阳镇相连,西与二九零农场隔松花江相望,北与俄罗斯隔黑龙江、松花江相望,2018年,区域面积63.22平方千米,户籍人口5125人。

历史沿革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属临江州。

清宣统二年(1910年),属临江府。

民国一年(1912年),属临江县,后属同江县。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设同江街。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改同江区。

1956年,改同江乡。

1958年,改同江镇公社。

1966年,同江县驻同江镇。

1980年8月,改同江镇。

1987年6月,改为城郊乡。

1989年,改为同江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同江镇下辖新光、新发、永胜、胜利、新街、新中、新乐7个行政村;下设36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9年10月,同江镇下辖7个行政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同江镇,为市人民政府驻地,地处同江市中部,东与三村镇接壤,南与向阳镇相连,西与二九零农场隔松花江相望,北与俄罗斯隔黑龙江、松花江相望,区域面积63.2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同江镇地处平原地带,全镇地势平坦。

气候

同江镇属寒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差别明显;冬季严寒漫长,多西北风,气候干燥;夏季短暂,温热多雨,多偏南风,雨水集中,气候较为湿润;春、秋季气候多变,多大风天气。

自然灾害

同江镇主要自然灾害有低温冷害、洪涝、干旱、大风、冰雹、暴雨、虫害、霜冻、雷电、龙卷等;灾害年均发生一次,主要发生在5~10月;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02年10月,在水稻收割期下大雪,导致大部分的水稻种植户没有来得及收割,一些农户减收或绝收,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382万元。

人口

2011年末,同江镇辖区总人口5732人,另有流动人口150人;总人口中,男性3078人,占53.7%;女性2654人,占46.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朝鲜、满等少数民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4.2‰,人口死亡率7.6‰,人口自然增长率-3.4‰。

2017年,同江镇总人口3714人。

2018年,同江镇户籍人口5125人。

经济

2011年,同江镇农业总产值8351万元;农业耕地面积6.2万亩,人均10.8亩;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大豆为主;2011年,粮食总产量2.8万吨;经济作物有葡萄、西瓜、香瓜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718元。

2011年,同江镇财政总收入38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0万元,比上年增长8%。

2018年,同江镇有工业企业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个。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同江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4个;图书室4个,藏书2万册;2011年末,90%的村屯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50%;2011年末,广播站7个,广播入户率100%; 有线电视用户1489户,入户率100%。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同江镇有中心校1所,在校生158人,教职工2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同江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53.7万元,比上年增长10%;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1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同江镇有医务所11个;病床44张,专业卫生人员22人,其中执业医师11人,注册护士11人。

社会保障

2011年,同江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29户,人数1636人,支出171万元,比上年增长15.9%;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1人,支出2.64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0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86.5万元,比上年增长3.7%。

交通

同江镇境内“同三”公路贯穿而过,有同江至抚远县高等级公路从境内穿过;公路运输客运有直达佳木斯、哈尔滨、长春、沈阳等地的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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