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7 20:29
吕传赞(1932年9月~2018年4月16日),男,汉族,出生于山东省牟平县,195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5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系毕业,大学文化,副教授。曾任河北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1947年至1953年为胶东军区卫生部所属医药厂统计员、试验员。
1953年至195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系学习。
1957年至1966年在北京石油学院任助教、讲师、政治理论教研室负责人。
1966年至1978年任中央对外联络部一局副处长。
1978年至1982年任河北建设学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马列教研室主任。
1982年至1983年任河北建设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1983年至1985年任河北省省委常委、科教部部长。
1985年至1986年任河北省省委常委、秘书长。
1986年7月至1993年5月任河北省委副书记,1986年8月兼任河北省委党校校长,1991年9月兼任河北省社科联名誉主席。
1993年5月至1998年1月任河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任河北省第八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四大、十五大代表,第六届、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吕传赞同志1932年9月出生于山东省牟平县,195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5月在华东军区卫生部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毕业后历任北京石油学院助教、讲师、政治理论教研室负责人,中央对外联络部一局副处长等职务。
1978年2月吕传赞同志到河北建设学院工作,先后担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马列教研室主任等职务,1982年10月任河北建设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他勤于学习思考,注重调查研究,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由他组织编写的《政治经济学专题讲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被20多个省市的同类学校采用。他向省委提出通过联合办学,逐步将学校办成经贸大学的思路,并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学校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1983年3月吕传赞同志任河北省委常委、科教部部长,1985年7月任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1986年7月至1993年5月任河北省委副书记,1986年8月兼任河北省委党校校长,1991年9月兼任河北省社科联名誉主席。吕传赞同志在任河北省委常委期间主要分管组织、政法、宣传和文教工作,他注重抓大事、抓重点,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重大决定。在组织工作方面,他提出了组织工作要为经济建设服务,地方党委要成为领导经济建设的坚强核心、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工作思路,对加强全省组织工作起到重要指导作用;突出抓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与使用,坚持干部“四化”方针,注重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两个方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在他的指导下,各级组织部门结合换届和领导班子调整,选拔了一批懂经济、会管理、有开拓精神的年轻干部,为各级领导班子增添了活力。在政法工作方面,他经常深入基层实地调研了解情况,指导政法部门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省社会治安状况保持良好态势,推动政法工作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服务保障。在宣传工作方面,他提出宣传工作要立足河北、宣传河北和振兴“燕赵文化”等一系列主张,倡导建立了“精神文明产品补贴基金”,组建了文艺、新闻和社会科学三个基金会,有力促进了河北文化艺术的发展,涌现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优秀作品。
1993年5月至1998年1月吕传赞同志任河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他团结带领省人大一班人,围绕省委部署和建设经济强省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省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立法、监督、联系代表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他坚持围绕依法治省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把立法工作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把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水平放在突出位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不断加强法制建设。他主持建立厅长述职报告和评议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有效加强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他认真坚持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充分尊重和保障代表权利,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研等活动,切实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吕传赞同志任河北省第八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98年3月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他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广泛团结全省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政协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带领全体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就保护城市水资源、发展区域特色农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课题,开展广泛调研和深入研讨;围绕法律法规实施开展视察考察活动,努力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在他的领导下,省政协坚持与党派、团体共同谋划集体提案,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围绕“十五”计划、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跨越式发展、依法治省等重大问题开展政治协商,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许多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2003年1月,吕传赞同志退出领导岗位,2004年4月,经中央批准离休。他继续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一如既往地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注新时期的改革和建设,继续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贡献力量。先后就农村小康和河北沿海强省建设进行调研,编著的《论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转型、创新、崛起——关于河北建设沿海强省的探索》得到广泛认可。吕传赞同志还十分关心社会事业,作为河北老年事业促进会会长,在为老年人维权、探索适合国情的养老模式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
吕传赞同志是中共第十四大、十五大代表,第六届、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2018年4月16日0时15分,吕传赞因病医治无效,在河北省石家庄逝世,享年86岁。4月18日上午9时,遗体告别仪式在石家庄市殡仪馆万芳厅举行。
吕传赞同志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和党的事业忠贞不渝,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认识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思想敏锐,头脑清醒,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他坚持原则、作风民主,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平易近人、团结同志,工作勤奋、兢兢业业,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计个人得失,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尊重和爱戴。
吕传赞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逝世使我们党失去了一位优秀党员、一位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他的崇高风范和优秀品德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吕传赞同志永垂不朽!(《河北日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