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9 20:24
吕凤军,男,满族,1964年9月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第十地质大队队长、党委书记;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6年09月,任抚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年01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年7月,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1月,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现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省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2022年4月2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吕凤军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2023年3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吕凤军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