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20:47
吕蒙街道,隶属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地处昌江区东北部,东与竟成街道,南与荷塘乡接壤,西与鲇鱼山镇相连,北毗邻浮梁县洪源镇。行政区域总面积36平方千米。截至2022年11月,吕蒙街道人口约39308人。
清代,属浮梁县兴西乡长芗郡。
1949年以前,一部分归鄱阳县管辖,另一部分属浮梁县三龙乡。
1951年,属鄱阳县第六区古城乡。
1955年4月,为鲇鱼山区古城乡。
1956年,划属景德镇市郊区。
1958年,属竞成公社。
1960年,官庄、历尧、古城三个大队划归枫树山林场。
1968年,划归竞成公社。
1973年,官庄、历尧、古城、二亭、石岭五个大队从竞成公社划出,成为古城公社,隶属景东区(今浮梁县)。
1983年,划属昌江区。
1984年,改乡建制称吕蒙乡。
2022年,改街道建制称吕蒙街道。
截至2022年11月,吕蒙街道辖5个社区,3个行政村。
吕蒙街道地处昌江区东北部,东与竟成街道相邻,南与荷塘乡接壤,西与鲇鱼山镇相连,北毗邻浮梁县洪源镇,东北与市区为邻。距昌江区政府1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36平方千米。
吕蒙街道以丘陵为主。西北和东南为丘陵地带,中部地势平坦。境内最高峰黄泥包位于南部南山,海拔481米;最低点位于西部鲤鱼洲,海拔215米。
吕蒙街道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冬冷春寒,夏热秋旱,春秋短而冬夏长,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在17℃,1月份平均气温4.6℃,极端最低气温-11℃,7月平均气温为28.7℃,极端最高气温41.8℃。最大日较差24.1℃。无霜期年均247天,最长达285天,最短为211天,年平均8照时数为2009.8小时。年总辐射14.461千卡/平方厘米。零度以上持续期为314天,年平均降水量为1763.5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数为89天,最多达107天(1954年),最少为52天(1979年)。极端年最大雨量为2673.6毫米(1954年),极端最少雨量为1126.4毫米(1979年),降雨集中在6月份。
吕蒙街道境内河道昌江河从东向西穿境而过,北部西河流入昌江。其中昌江河流域面积为3.3平方千米,占80.5%;西河流城面积为0.8平方千米,占19.5%,主要河道总长11千米。
2011年,吕蒙街道有农业耕地面积2460亩,人均0.21亩;可利用林地面积11098亩。
2011年末,吕蒙街道辖区总人口20806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541人,城镇化率55.47%。另有流动人口7265人。总人口中,男性11859人,占57%;女性8947人,占43%。14岁以下3226人,占15.5%;15~64岁15756人,占75.7%;65岁以上1824人,占8.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0548人,占99.8%;有满、苗、壮、回、蒙古等少数民族411人,占0.2%。人口出生率9.3‰,人口死亡率1.7‰,人口自然增长率7.6‰。
截至2022年11月,吕蒙街道人口约39308人。
2011年,吕蒙街道财政总收入8.65亿元,比上年增长1.08亿元,增长12.5%。其中国税1.92亿元,地税4.34亿元,比上年增加7789万元,增长18%。地方收入6.66亿元,比上年增收0.94亿元。
2019年,吕蒙街道有工业企业13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1个。
2011年末,吕蒙街道农业总产值达到6487.7万元,农业增加值占全乡生产总值的55%,比上年增加1295.7万元。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蔬菜种植面积1496亩。畜牧业以饲养生猪为主。生猪饲养量1.1万头。
2011年末,吕蒙街道有工业企业300余家,职工4万余人。固定资产投资额11.87亿元。工业总产值220.72亿元。初步形成了以电子、陶瓷为主体的工业体系。
吕蒙街道有皖赣铁路跨越南境,设景德镇南站。206国道穿境而过。304、306、308三条省道过境。
吕蒙街道体育健儿取得北京奥运会女子49公斤级跆拳道金牌1枚、亚运会金牌1枚。
2011年末,吕蒙街道有幼儿园15所,在园幼儿1741人,专任教师92人;小学6所,在校生2208人,专任教师97人;小学适岭儿童入学率100%。教育总投入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
2011末,吕蒙街道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个;公立机构床位30张,固定资产总值1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2人,其中执业医师8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注册护士8人。完成诊疗3860人次,住院手术台326次,出院病人1218人次。
2011年末,吕蒙街道有线电视覆盖率达98.5%,各村民委员会都设有广播站。
2011年,吕蒙街道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8户,人数61人.支出22.5万元,比上年增长1.5%,月人均307元。城市医疗救助11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4户,人数189人,支出22.9万元,比上年增长1.5%,月人均101元。农村医疗救助26人次。农村五保集中供养6人,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长1.5%。农村五保分散供养4人,支出4.5万元,比上年增长1.5%。农村临时救济22人次,支出1.1万元,比上年增长3%。自然灾害受灾人口8130人,紧急转移安置124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883亩,倒塌房屋76间,直接经济损失2442万元,救灾支出11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7人,抚恤事业支出30.5万元。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206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1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