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12:06
含酚废物主要是指炼焦、炼油、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产生的酚类有机污染物。苯酚和其衍生物属于芳香(Aromatic)化合物,是一种原生质毒物,对生物体具有毒害作用,而且很难被降解。酚类物质已被美国国家环保局列为129种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当中的一种。因酚之毒性能够污染饮用之水源,对水体可造成严重污染,含酚废物污染的水源在我国的水污染控制中已被列为需重点解决有害废水之一。
含酚废物是石油、化工、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废催化剂、精馏釜残液等含酚化合物(不包括氰酚类)废物。 包含有酚类渣、含酚活性炭渣、废氯酚渣、含酚油泥、苯酚蒸馏残渣、含酚粉尘、焦化酚类残渣。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39含酚废物:
酚类化合物对有机物质的亲合力大于对水的亲合力。因此,应采用低渗透性直接覆盖材料,以减缓浸渗发生和增加酚类化合物与共处置废物内所含有机组分的接触机会。将填埋场建造于低渗透性地层结构之上,采纳各个独立的填埋池方式,能为含酚废物的共处置提供明显的有利条件。
通常,新鲜垃圾的浸出液中总含酚量为1~10mg/L,而熟化垃圾的浸出液含酚量为1mg/L左右。所以选用熟化六个月以上的生活垃圾进行共处置更为有利。必须尽量减少渗入填埋场的水量,以维持1~10mg/L的酚含量。含酚固体废物处置后至少覆盖300mm的粘土或类似的低渗透性材料,以减少水渗入废物。含酚废物不能在地下水水位有问题的地方处置。液态酚类废物更合适由封闭型填埋场处置。但任何场合都只是接收很少量的或浓度低的含酚液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