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7 11:59
吴偕林,男,汉族,1968年10月生,江苏泰州人,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3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等职。
2010年06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3年05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4年03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14年12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6年04月,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2017年09月,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8年01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1年11月,福建省委常委
现任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中共二十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2021年11月29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全会选举吴偕林为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接受吴偕林辞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吴偕林曾获优秀共产党员、十佳青年公务员等称号,荣获三等功、个人嘉奖数次,当选第四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的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