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0 16:46
吴如钢,男,字子柔,号石夫。1947年9月生,浙江义乌人。
原宁夏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调研员,一级警督警衔。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中国楹联书法艺术委员会委员、宁夏书法家协会理事、贺兰印社秘书长、银川市书法家协会理事、宁夏政法系统书协副主席。
吴如钢先生在追求书法篆刻艺术过程中,以陆维钊先生:大凡学者未必都是书家,而作为书家则首先应该是学者为座右铭。自修古汉语并系统学习中国古代书法艺术史。从警之余,悌尽心劳,涉魏碑、书谱、石门颂、摹汉印、修汉简帛、临何绍基书贴以求笔意畅达,神气贯通。吴如钢书法篆刻作品入选宁夏第三、四、五届书法篆刻展书法作品曾获《全国群众书画摄影大展》优秀奖,第二届全国公安系统金盾文化工程艺术奖,《宁夏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展》银奖,《宁夏回族自治区书法美术作品大赛》一等奖,第三届全国公安系统卫士之光书法、美术、摄影展三等奖,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次文学艺术作品评奖三等奖,入选第二届全国公安系统卫士之光书法、美术、摄影展,《全国第四届楹联书法大展》。篆刻作品入展全国第十三届《群星奖》,曾获宁夏第五届《群星奖》银奖,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次文学艺术作品评奖三等奖,入展首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全国印社篆刻艺术作品邀请展》、《全国篆刻艺术展》,刻字作品入展《第四展全国刻字艺术展》。2001年宁夏书法家协会授予优秀书法家称号,2002年宁夏书法家协会授予优秀创作奖称号。书法篆刻作品及传略被收入《宁夏画报》、《中国篆刻家大词典》、《中国当代书画印精品集》、《当代著名书画家自作诗联墨迹选》、《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