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8 19:22
吴小月,女,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湖北汉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
1986.09-1990.07 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90.07-1994.01 湖南省计委基建处科员
1994.01-1996.05 湖南省计委基建处副主任科员
1996.05-2000.10 湖南省计委投资处主任科员(其间:1996.07-1999.08 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
2000.10-2004.06 湖南省计委投资处副处长
2004.06-2004.07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副处长、正处级研究员
2004.07-2005.07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副处长、正处级稽察特派员
2005.07-2009.07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室主任(其间:2006.09-2008.12 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2009.07-2012.12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处长
2012.12-2016.05 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05-2016.06 湘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长
2016.06-2019.04 湘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9.05-2020.11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0.11-2021.06 湖南省能源局局长。
2021.06--,任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现任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政协第十三届湖南省委员会委员
2024年5月1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吴小月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负责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工作;分管区域协调发展处(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7月25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增强“四个意识”,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通报如下:
湘潭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乱作为问题突出。
湘潭市违规审批富力城建设项目。富力城建设项目占用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禁开区197亩。湘潭市政府将该项目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经开区管委会及发改、环保部门违规为项目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规划、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湘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小月(时任湘潭市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