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6 12:53
吴志超(1914年—1990年10月16日),男,1914年生于上海嘉定,历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第一、二、六届委员、第三、四、五届常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四、五届委员、第六、七届常委。
人物生平
吴志超,民国3年(1914年)生,上海嘉定人,是著名实业家吴蕴初的长子。
民国16年进沪江大学附中读书,16岁随沪江童子军团赴日本观光。一二八事变后参加十九路军抗击日军侵略,担任通讯员,之后又进沪江大学化学系读书,任沪江大学童子军团团长,民国25年赶美国密西根大学攻读,并为其父开设的天厨味精厂洽购原料。
民国27年,吴回国任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昆明化工厂工程师,2年后受其父委派赴重庆负责建厂事宜。他从香港天厨厂调出1.2万港币和从金城银行遥支15万元法币充作流动资金,又从上海天厨厂调去两名技术工人,建成月产不足1000磅的重庆天厨味精厂,为解决面筋原料自给又办了日产300包的面粉厂。民国30年初味精月产量增至1400磅,市场上仍供不应求。当时后方粮食紧张,他支持试验改用黄豆或油粕(豆饼)代替面筋获得成功,受到国民政府经济部的奖励,产量上升至1500磅,销往西南、西北内地,得到丰厚利润。民国36年6月返沪,任上海天厨味精厂秘书。
1949年春,吴奉命担任上海天厨味精厂业务管理委员会召集人,掌管企业大权,上海解放后担任厂协理。在抗美援朝和认购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时,他带头捐款,积极认购。在同行业中起了推动作用。“五反”运动结束时,天厨味精厂被评为“守法户”。他积极贯彻统购统销政策,将天厨昧精厂生产的味精全部交给百货公司包销。1953年10月任总经理。
1954年初,香港天厨味精厂发生劳资纠纷,他得知港厂负责人要利用当地警察镇压工人的消息,即向党组织反映,并邀港厂负责人来沪参观,晓之以理,进行劝阻,使矛盾得以妥善解决。是年,他正式提出上海天厨味精厂公私合营的申请,1956年1月获得批准,吴仍任总经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他受到冲击。被下放劳动,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他表示要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1979年摆任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副董事长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常务董事兼副总经理。1980年兼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经理和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副董事长,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以77岁之高龄往返奔波于京沪港之间。
吴志超一贯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是工商界一位有名望的代表人物,历任上海化学原料工业同业公会常委、主任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委常委、组织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副秘书长和五、六、七、八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三、四、五届副主席,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上海市三、四、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第一、二、六届委员、第三、四、五届常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四、五届委员、第六、七届常委。
1990年10月16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