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5 14:27
吴振华,女,汉族,1968年8月出生,1987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2年,吴振华提出创建雷锋社区。
2013年,任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街道雷锋社区党委书记。
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2023年2月递补为省委委员)、中共二十大代表。
2013年,吴振华在全区带头创办了社区党员家庭代办站,以楼院支部党员为依托,选拔和培训了16名党员代办员和56名信息员,在每个居民楼建一个代办站。除了为本楼重点人群提供一些照料性服务,还为有实际困难的居民无偿提供家政服务、代缴各种费用、代办各种证件等3大类17个服务事项的代办服务。2018年,社区新建的8栋居民楼也建立了代办站,实现了民生代办全覆盖。
先后获得中国好人、辽宁好人、辽宁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网格员、抚顺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2020年9月17日,中央文明办发布2-7月“中国好人榜”,被评为“敬业奉献好人”。
2021年6月,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2024年3月,被授予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