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投毒案

更新时间:2024-07-22 22:37

2004年2名孩童因“毒鼠强”中毒致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凶手,曾被判3次死缓1次无期。4月1日,吴春红改判无罪。

事件起因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

案件审理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开庭,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

吴春红提出上诉后,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吴春红的申诉亦被河南高院驳回。服刑期间,吴春红坚决不认罪,并拒绝减刑。2016年6月3日,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2018年10月3日,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收到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案件结果

2020年4月1日,“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再审宣判。吴春红被改判无罪。至此,吴春红已被羁押5611天。

律师说法

李长青律师三次走访现场,还用无人机勘察,这次法院判决吴春红无罪的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近年来疑罪从无的改判案件增多,李长青认为这是法治进步的结果。在本案中,李长青个人认为吴春红应属于“绝对无罪”的情形。

申请国家赔偿1872余万元

吴春红请求河南高院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972余万元、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误工费和补偿费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以及伤残赔偿金(具体金额待伤残等级鉴定后计算)。同时,吴春红要求河南高院在商丘市范围内,为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李长青律师提供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内容显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春红以再审无罪赔偿为由,向该院申请国家赔偿,经审查,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该院决定予以受理。

国家赔偿262.5961万元

2020年8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68万元;向吴春红赔礼道歉;驳回吴春红的其他赔偿请求。

律师称将申请复议

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春红国家赔偿案作出赔偿决定,决定赔偿吴春红 262万余元并向其赔礼道歉。吴春红的代理律师李长青认为,吴春红国家赔偿金额过低,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递交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

2020年8月13日,吴春红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申请金额仍为1872万余元。8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提交的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

最高院开庭审理吴春红国家赔偿案

10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吴春红家属及吴春红代理律师处获悉,今日上午9时,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六法庭对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案进行开庭审理。

国家赔偿案庭审结果

2021年4月27日,澎湃新闻从吴春红国家赔偿代理律师李长青处获悉,针对吴春红国家赔偿案,最高院当庭宣判最终作出314万余元赔偿决定,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从此前68万元提至120万元。

2021年6月3日,从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处获悉,当日中午,吴春红的银行账号收到了国家赔偿款总计314.9万余元。吴莉莉说,这笔钱先计划给父亲在民权县城里买一套房,安个家,“今后再给父亲看病,好好生活。”

写入最高检报告

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曾引发社会关注的“河南吴春红案”被写入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

入选十大案件

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

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的有: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刑事第一案;“10·18”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百香果女童被害案;中国证券集体诉讼第一案;民法典“自甘风险”适用第一案;人脸识别第一案;吴春红申请再审无罪赔偿案;种子套牌侵权纠纷案;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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