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9 13:51
吴熙垚,男,汉族,湖北潜江人,1984年10月生,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09—2006.06 武汉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6.06—2006.07 待业
2006.07—2007.06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党政办干事、组织宣传干事
2007.06—2008.09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团委书记、党政办副主任
2008.09—2008.12 共青团潜江市委组宣部副部长
2008.12—2009.10 共青团潜江市委组宣部部长
2009.10—2011.10 共青团潜江市委副书记
2011.10—2013.11 共青团潜江市委书记(其间:2011.04—2011.12湖北省编办事业处挂职锻炼)
2013.11—2016.10潜江市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10—2017.11 潜江市王场镇党委书记、江汉盐化工业园工委书记、人大主席(主任)
2017.11—2017.12 潜江市王场镇党委书记、江汉盐化工业园工委书记
2017.12—2018.01 潜江市市委常委、王场镇党委书记,江汉盐化工业园工委书记
2018.01—2020.01 潜江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20.01—2020.09 潜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20.09— 仙桃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曾任湖北省仙桃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21年12月,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选举产生:吴熙垚当选为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4年4月29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其中6起典型案例。仙桃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吴熙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问题。2023年11月,吴熙垚在位于武昌某小区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参加宴请,餐饮费用共计3786元由私营企业主承担;在某市驻汉办组织私人聚餐,餐饮费用共计7622元由该驻汉办承担;利用职权,先后2次将应由本人支付的餐饮费用9566元,由某私营企业主承担。吴熙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