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4 11:55
吴翠云,女,汉族,1958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
1975.12——1976.09,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学大寨工作队队员(计算连续工龄);
1976.09——1980.09,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萌水公社党委常委、妇联主任;
1980.09——1983.09,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萌水公社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妇联主任(其间:1981.10——1983.06,山东农学院农学专业干部专修科学员);
1983.09——1984.03,共青团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委副书记;
1984.03——1988.0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委常委、团区委书记;
1988.03——1990.02,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1990.02——1993.04,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993.04——1997.12,共青团山东省淄博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1992.09——1993.07,中央党校青干班学习;1993.09——1996.0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1997.12——1998.03,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8.03——2004.06,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4.06——2006.02,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淄川区委书记;
2006.02——2006.03,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3——2006.05,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5——2011.01,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1.01——2015.06,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德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5.06——2015.07,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德州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德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5.07——2017.02,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7.02——2017.06,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7.06——2022.01,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委员。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会长(2024年4月当选)。
2022年1月2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因年龄原因,吴翠云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副主席职务。
200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2005年荣获“全省党管武装好书记”称号。
2011年荣膺“新世纪十年十大杰出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