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减退的不能耐受手术者不能进行吸脂手。
2、有心理障碍,对抽脂期望值过高或对自身形体要求过于苛刻者不能进行吸脂手术(抽脂手术)。
3、皮肤严重松弛的皮下脂肪组织过少者不能进行吸脂手。
4、利多卡因过敏或麻醉药物代谢障碍者不能进行吸脂手。
5、局部皮肤有感染病灶或较多瘢痕者不能进行吸脂手。
6、重度吸烟和伤口愈合能力较差者不能进行吸脂手。
7、下肢静脉曲张,静脉炎者,应禁止下肢脂肪抽吸。
8、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不能进行吸脂手。
9、病态肥胖和神经性贪食症患者不能进行吸脂手。
10、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不能进行吸脂手。乳房发育和重度肥胖的男子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