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8 00:38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吸引员工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激励人才、稳定人才,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使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相结合,真正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内部实施员工股。
员工股实施范围原则上包括除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正式录用人员,每年实施比例不超过员工总数的40% ,具体人员范围由董事会确定。
以公司上年股份总额的3%作为员工股认股总额。
每股面值一元人民币。
薪资级别 每人认购比例/每次发行员工股总额
T4、G7以上(含) 10%
T3、T3+、G6、G6+ 8%
T2、T2+、G5、G5+ 6%
T1、T1+、G4、G4+ 4%
T0、T0+、G3、G3+ 3%
G2、G2+ 2%
G1、G1+ 1%
员工股采用级别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由认购,每个员工每次认股总数不得低于1000股,并不得低于每人所对应的薪资级别的认购比例,不得超过每次可认购总额的10%,且累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 。有权认购员工股的人员可自由选择是否认购或多认购,但多认购的股份必须是同一薪资级别的其他人员放弃认购的股份,不得跨越薪资级别进行认购。
员工股持股方式为出资购买获得。
公司宣布员工股获受范围后,有权获得员工股的人员可于宣布日后一个月之内决定是否认购,过期则不予受理。
公司员工股只限于在公司内部有认购权的员工之间进行转让。
持有员工股的人员离开公司,由公司接受其交还的股份,交还股份的每股价值以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所反映的每股净资产核定。
持有员工股的人员有权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
关心公司、爱岗敬业,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秘密,捍卫公司声誉。
以每年的12月3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按照公司的利润分配程序和分配比例以登记在册的股份总数作为权数与公司注册的股东统一进行股利分配。
员工股每年获得的股利分红并入当月工资合并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