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绍
周倍良,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2006年7月,在北京市“村村有大学生”计划的号召下,经考试选拔,任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坝房子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兼团支部书记。他努力学习、不断创新,认真实践当代青年知识分子建设新农村的重任。并根据农村和农民的实际需要,发挥专业特长,用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引导农民树立新风气、新风尚,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被誉为“农民律师”、普法“村官”。他的事迹曾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报道,2007年4月,参加团中央“青春的选择”——大学生农村创业全国巡回报告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