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6 17:40
周希圣,字维学,号元汀,零陵县进贤乡(今永州市何仙观乡)人,生于明世宗嘉靖三十年(1551),家境殷实,世代为官。希圣自幼聪明好学,10岁能文,17岁乡试中举,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授四川成都府华阳县令。上任后,他勤躬善政,爱民如子,被誉为“青天”。万历二十一年(1593),华阳大旱,粮食减产,百姓饥馑,他将自己所积储银120两全数赈济饥民,自家人靠吃糠皮、红薯度日。华阳县故有宫扇之贡,每年需花十余万金。他同情华阳百姓,感进贡宫扇之苦,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上疏直言,触怒皇帝,被贬为灌阳典史。
希圣被贬后,没有因官小而废政,与巡按等历时二年,修成《王文成公集》。尔后,他告假还乡18载之久,以宁静淡泊自守。
万历三十九年(1611),李廷机为相,周希圣被起用为太仆寺丞。次年,转为尚书司丞,再次年升为光禄寺少卿,典试陕西,量才录用,深得民心;万历四十五年(1617),奉旨到江西迎接益王还朝,被封为左通政。天启元年(1621),他改任南京大理寺卿;次年,迁南京刑部右侍郎;天启五年(1625),升任南京户部尚书。
明熹宗时期,魏忠贤专断国政,左副都御史杨涟弹劾魏忠贤二十四条罪恶。魏忠贤反过来诬告杨涟谋反,致使杨涟于天启六年(1626)屈死狱中。周希圣同情杨涟,为其鸣不平,魏忠贤罗织其“罪名”,说“周、杨合谋,垄断朝纲,陷害忠良”,熹宗偏信,将周希圣削职为民。
明思宗崇祯元年(1628),魏忠贤罪行败露被处死,周希圣以名德旧臣,原官起用。周此时无意仕途,坚辞不赴,崇祯八年(1635)十月病卒于家,享年85岁。
周希圣罢官回乡后,潜心著作,主要有《退思堂集》、《太极图说》、《怀柳赋》、《寻芝赋》、《湘南志》、《森阁诗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