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象旨决录

更新时间:2023-08-30 21:31

《周易象旨决录》·七卷(浙江巡抚采进本)此书引证谨严,皆据前闻,非由臆选。故《四库全书总目》称“虽未能全复汉学,而义必考古,实胜支离恍惚之谈”,“在明人《》说之中固卓然翘楚矣”。

作者介绍

明熊过撰。熊过字叔仁,号南沙(或南沙子),四川富顺人。喜靖八年(1529)进士、累官礼部祠祭司郎中,坐事贬秩,复除名为民。与陈束、王慎中、唐顺之、赵时春,任瀚、李开先、吕高并称“喜靖八才子”。著有《春秋明志录》、《南沙集》等。《明史》卷二百八十七《陈束传》中附熊过传。史称熊氏不仅以文章名世,而且擅于研思经训。

书名由来

据熊过自序,此书初名《易象旨》、后加“决录”二宇为今名。“决录”有“定本”之意,意谓此书为《易》象的定本。象为《易》之本旨,汉《易》即以象为主。王粥以下变而谈理,陈抟以下变而言数,后人合并称象数。明人《易》学,言数者入道家,言理者入释氏。熊过初读宋《易》,觉有不合,又读汉《易》,知汉《易》以象为主。又读闽人蔡清《易》学著作,认为蔡书惟开陈宗义,亦末言象,于是始稍有所记。喜靖二十年(1541),熊过被滴人滇,得晤杨慎,劝成此书。前有熊过《私识》,概略介绍此本内容大旨。熊氏据旧说证今文,凡证字一百零一个,证音三十八个,证句二十六个,证脱字者七十九个,证衍文三十个,证当移置者三十二处,证旧以不误为误者三处,一一指明所据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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