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6 19:01
周春江,男,1968年出生,江西吉安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研究员,北京市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粮作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副站长,北京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站长、党总支书记,北京市植物保护站站长、党总支副书记。
1986.7—1990.7 北京农业大学农学系学习
1990.7—2008.10 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历任办公室主任、粮食作物室主任、副站长
2008.10-- 2012.2北京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站长
2012.2—北京市植物保护站站长
2021年11月,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原站长、党总支副书记周春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6年至2020年,周春江多次收受北京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所送蔬菜卡50张,折合共计人民币1.5万元。2014年至2021年,郭喜红收受赵某某等5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折合共计人民币4.72万元。周春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2年4月,周春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7月,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春江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